跟往事干杯
朗高个子,我想我喜欢高个子的男生,朗的眼睛明亮性情温和身体健康成绩优异。那一天我抬头看他,不甚明了这一句话的含义。朗俯身在我耳边说,我在要你做我的女朋友。有汗水顺着朗的脸颊和颈项流下来,足球赛的结果是我们班的胜利,想了一刻,我点头说好。
我从高中开始便大筒大筒地吃冰淇淋,却能够维持一惯清痩的身材,让人惊异。
我在洛的冰箱里塞满了冰淇淋和果冻,还有苹果,一年四季的苹果。洛说,迟早你会变成一只大苹果。我一边笑一边啃我的苹果,继续每天三到四个的消耗量。有时候苹果和冰淇淋让我没有多余的钱再去吃饭,于是朗不得不负担了我一部分的午餐和晚餐,八月仲夏的时候朗开始出去打工,赚了钱来养活我。他是说了要娶我的人,在久或者不久的将来。洛说然,你不该这样惯坏了她。
我在洛的沙发上第四次地看了重庆森林,仍旧喜欢。我跑到洛的房间里上网,查电影里的那首歌,王菲放的那首,那时候的王菲还叫王靖文。结果我真的在网上找到了,歌曲的标题就是重庆森林里王菲总放的那首歌,掐头去尾的,我就把它下下来,在打扫房间的时候放得很大声。洛的房间不算整洁也不算凌乱,一些cd,衣服,单人床,书架和电脑桌。高兴的时候我会帮他擦地板。洛的地板上有很多处烟蒂烫伤的痕迹。
应该怎样说洛?他是一个沉默而又隐蔽的男人,高,瘦,有伤痕。心思深沉,深不可测。
夜里我和洛会坐在地板上聊天,说一些现在已经记不得了的闲话,说得高深莫测而又一无是处。洛是一个足以担当父亲这样的角色的男人,温暖厚重。与朗然,有相似,但有更多不同。
2002年最后的冬天,天空飘着白的雪。洛,我说,前面已经没有别的路。
我要。我要我们在一起。
左右手
天寒地冻的时候我就喜欢懒懒的窝在沙发上看碟,喜欢重庆森林和大话西游。那时候并不知道,它们有多么经典。
洛坐在地板上倚着墙壁看书,或者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上网。有时候也会坐下来陪我看,但是显然的,他淡定却不坚持。我不能接受没有结局的开始哪怕从一开始就已经无聊,但是洛可以走开,在影片的任意时刻。
风再起时
朗就是别人常说的那种干净的男生。学习的时候有聪明的头脑,生活中却多是迟钝天真的反应。有很久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究竟,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
我稀里糊涂的蒙到了朗所在的高中,人都说,大起大落,那么也会有大落大起,低谷过后是颠峰。朗是年级数一数二的学生,我是老师的眼中钉。而我们两个,占了最后班里仅有的两个省重点名额。在取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朗一直看我,说恭喜。我说同喜。最后他说,希望高中还能在同一个班里。结果他如愿以偿。
我一直不是一个出众的人,任何方面。所以有两件事一直弄不明白,一是为什么老师总是能够从人群中揪出我来,另一个,就是朗然选择我的原因。在他和我说在一起之前,我几乎说不清他坐在教室的哪一个位置。
那一场足球赛,我帮朗抱着衣服,之后他说,我们一起吧。
他说,什么样的结果无非都是两个,停留,或者继续。他对于可以预知的事物无所谓失去或者拥有。
那段时间我在学习素描。画画是一件非常锻炼人的耐心的工作,一笔一划,倾情贯注。这是我选择素描的一个原因,另一个,我想也是出于喜欢,尽管自己是如此的缺乏耐心。
我喜欢素描和油彩,灰或者浓烈,然后我选择了其中一个,因为它可以相对较快的完成。
周末的时候我捧着很大筒的冰淇淋坐在画室里,旁边的画架后是朗然,正在画的是一只大张的眼睛。朗的神情专注,手指灵活而反应迟钝。
我和朗然在初中结识,高中里开始交往,到现在。我一直没有过什么要好女性朋友,朗是唯一的陪伴。从小到大,对于情感,我都是自己在作判断。自己对自己负责。我的母亲认识朗,朗在初中是班长,负责家长会的接待并且无数次的被提名表扬。后来我们在一起,母亲知道后并不反对,如此,高中里我和朗很出名。“天造地设”便是如此,无须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