眠
不过,杜桢掌心里的玉柱线超乎寻常的长而直,手相书里说这样的纹路是那种自我意识很强的人,个人的意志绝少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说白一点,这种人比较倔强,说难听一点,叫不撞南墙不回头,而她更极端一些,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这样说她,其实心里是五味杂陈的。
其实,到现在为止,我还是那样的怀念她。而且,现在坐在书房里的意如,简直就是她的影子。我在想,杜桢是不是到现在还在我的生命里徘徊,而我却毫不自知呢?
终于有一天,课堂上突然少了杜桢的身影。开始时我并没有在意,想着她也许是生病了或者是有什么事情也说不定。然而持续两天也没有见到她,问了其他的女同学,说道,她已经两天没有在宿舍里住了。
我开始对她发起了进攻。首先,我以探讨课题的名义单独叫她在办公室里。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她穿了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少见的凸凹有致。她仍然是瞪着亮晶晶的眼睛,不时眨巴一下,以昭示好学生的风貌。然而,在静谧的房间里,在金灿灿的光线铺陈下,我多情而羞涩的目光便如闪电一样照到她心里去了。在那一刻,她面若朝霞,璀璨生辉。然而,她很快就躲闪了,而且,头也慢慢底了下去。而我听着自己心脏砰砰砰的声音,眼睛仍然贪恋的望着她,心里想着,世间再没有比这更美的画面了。
以后,我就被那张脸红的画面鼓舞着,一步一步走进了她的领地,当然也一点一点把她拉进了我的生命里。
开始是距学校大约两公里的小河畔里,在周末有了我和她相距一米远一前一后的倒影,后来影子就慢慢走到了一起。河边的石头上承受过两尊腚的重量,草地上也被印上了两个连着的大字。而马路上也多了两个专门踩蚂蚁的傻子。而这两个傻子还唯恐蚂蚁没有踩够,四只脚半天舍不得移动一步。
而她,就这样融化在了我的手心里。
鲁迅写过一篇小说叫伤逝,里面对恋爱中男女的心理描写得很到位。当时的我,就觉得杜桢和伤逝里面的子君很像。都是傻气的一派天真。那是她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恋爱,而且,她是一个将爱情看得非常圣洁的女孩儿。她的信念是,一旦确定了恋爱关系,就会用一生去守候。她投给了我如火一样的热情。大约交往半年后,我们的关系就变成了她追我了。几乎每天,她都会给我写一封情书。当然是很美的文字,她的文学感受力极强,文笔纤细却情真意切。我自然是非常享受这样的爱意,不过,我还是感到有些甜得喘不过气来了。而她也有着子君的勇敢,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放弃。而当时的校规还是很严的,如果发生师生恋的话,至少有一个人是要被离开的。而我是农村出来的,留校是最好的出路。说实话,我不愿意为了她放弃这么好的工作机会。而且,我生性懦弱,又缺乏竞争意识,一旦离开学校,我实在没有信心能在社会上找到一个好的位置。出于这层考虑,面对她的热情,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我曾经也是这样的好学生来着。不管是怎样的老师,讲授什么样的内容,都永远瞪着一双求知若渴的眼睛,不加选择的崇拜溢于言表。这样的好学生即使怀疑老师讲授有误,也只会在心里嘀咕,从来不会给老师任何难堪的。
就这么的,我记住了她的样子。
以后每次上课,我都会不留痕迹的留意一下她。而她,仍然那样,手托下巴,微仰着头,微微笑着,偶尔领悟似的点一下头。我感觉她如一湖秋水,倒影着我所有课堂上的踪迹。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爱吧。
她有没有爱上我,我不太清楚。不过,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她。
而这让我内心非常煎熬。记得第一次读到伤逝,还是上大一的时候,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也是一个冬天的夜里,我坐在凳子上,听着涓生子君的心跳,心里想着,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当涓生的,我是不会让我的子君给我任何可以忏悔的机会的。
可是,年少的思想一旦拿到现实的镜子面前,一切便会模糊不定起来。就像现在,我虽然在心里愤慨着涓生的懦弱,可是,他却跨越半个多世纪,在我身上借尸还魂了。
我对杜桢有了明显的淡漠。其实也不是淡漠,我对她仍然非常上心,仍然把她当成了掌心里的宝,也依然深信她是我生命中的那一个。然而,每次约会时,我的心被一些别的东西所打扰,我害怕别人投来的眼神,害怕终有一天,校领导的谈话,害怕那个终会出现的结果。
当然,我的这种担忧,她毫无遗漏全部捕获。
她的脸色受了我的目光的影响,也开始阴晴不定起来。
她叫杜桢。长得不算漂亮,然而五官端正,非常耐看。最可贵的一点是,她的眉眼间涌动着一种如婴孩般的天真和纯净。衣着很朴素,甚至可以说根本不会打扮。明明身材很好,却总是胡乱对付。她对自己身体优势的轻视,无端地使我产生一种愤慨来。
女为悦己者容,我想,我还并没有住到她心里面去。当然,她还情窦未开也说不定。可,她明明已经十九岁了啊。关于她的年龄,是我费了很大劲从辅导员那里搞来的。这么说来,我也只比她大了四岁。但虽然只是四岁之差,却也改变不了师生关系的事实。
一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事实的严重性,直到五味杂陈在心里很久了,才恍然到,原来有些界限是真的不能触碰的。
那时,我血气方刚,而且也没怎么正正经经谈过恋爱,直到遇到她之后,似乎生命中开启了一道门,我心急火燎的想招呼她进去,而她却在大门外,继续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一副好学生做派。
她如清晨的露水一样撩拨着我的神经,晶莹剔透却不敢触碰。不过,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极具破坏性。一件东西好好放在那里,人总是要去挪动一下,或者是敲打敲打。从很小的孩子就可以看出来了。还没有学会走路,就挣着身子张牙舞爪了。长大了也依然如此,而且美其名曰要有探索心,有进取心,要有一番作为。把侵犯作为一种美德世袭下来。我想,我对她也犯了这样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