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漏
“婚姻法不是保护家庭,还保护什么?”
“在我国的婚姻法就是让男女双方取得合法的xìng交权利。”
顿时,整个审判庭轰动起来,窃窃私语。主审官用木头法锤往桌面一敲,道:
“肃静,肃静!”
“简直是一派胡言!一派胡言!哪本法律宝典这么说了?在婚姻法中,你举出哪条哪款说婚姻法就是保证合法的xìng交权啦?”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正在审理一宗妻子状告丈夫的案件。当对控方和被告当事人进行了情况核实后,主审官发言:
“刚才已经对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情况核实,下面由双方的律师发言。原告律师,你先讲。”
有点名气、专门为妇女同胞包揽讼词的女律师站起来大声说着,好让审判庭内拥挤的听众听得更真切:
“刚才被告已经当众承认了,用绳子捆绑妻子进行强奸的卑鄙无耻,令人发指的事实。庄严的法律应该对被告的这种野蛮兽行加以严惩,以保护我们妇女同胞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这些年来,各地欺压妇女的事件累累发生,说明我们在执行妇女儿童保护法上,态度不够坚决,打击不够严厉,导致这些侵犯妇女人权的恶性事件呈现上升趋势,难道还不能引起各界人士和领导的重视吗?我代表我的当事人,郑重地要求,对被告强奸妻子的恶劣罪行进行严厉的惩处。我的第一次发言到此结束。”
“被告律师,你可以辩护了。”
“试问:组成合法的家庭,要不要生孩子?”
“那还用问吗?”
“既然要生孩子,就得xìng交。警察如果去干扰,扫黄抓色情,那就是违法行为!这、难道不是保护男女的合法xìng交权吗?既然xìng交受到婚姻法的保护,我的当事人找妻子发泄性欲,没有违反法律,怎么要进行严厉的惩罚呢?”
一位刚当上律师不久、没接过几件案子的年轻律师站起来,激动得嘴唇轻微的抖动着。女大律师对他嗤之以鼻,心里骂道:“臭小子,别以为仗着几分姿色,就可以对女人呼风唤雨。现在是审判庭,不是情场!”
“刚才原告律师大谈法律,请问,什么是婚姻法?”
“发问未免太幼稚了!婚姻法就是以法律的形式保障组成合法的家庭。”
“谁与谁组成家庭,同居一室,现在没人管,还用得着婚姻法去保护吗?”
女律师粗野地打断对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