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们是岑茵第二个和第三个男友,都是她介绍的,最后分手的原因,照岑茵的“官方说法”都是因为“个性不合”
不合个鬼!
追根究底,根本是她忘不了言放宇,就是这样。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丽儿的声音飘忽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们,后来你们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丽儿,”岑茵轻叹:“他的孩子五岁了。”
“啊?”丽儿听得一楞,五岁?“那又怎样?”
岑茵又叹了口气。“他出国七年,孩子五岁,也就是说,他才出国一年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儿子。”
“咳”“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两年,-才帮我介绍其它男朋友-最清楚不是吗?这期间我没有一天忘记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吗?”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只不过--
“他有妻有儿。”
虽然财经新闻她不懂,但看个人资历表还没问题。
“噢,原来-知道啦--”丽儿挫败地顿了一下,马上又燃起熊熊斗志。“反正已经分居啦,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吗?”
丽儿伤脑筋地揉揉太阳穴。“原来-是这么想”
“如果他这么轻易把我忘记,那,我在他心目中能有多少份量?我又该追回什么?我不懂。”
“可是,我还是觉得-至少该见见他的。”
“为什么?”
“为了-自己呀!”丽儿提醒她。“还记得英凯和志达吗?”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想去骚扰他。”岑茵说。
“老天爷!”丽儿忍不住地数落她。“-想当一辈子女光棍吗?说实在,-真的不是当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琼斯--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说的:-要是再不改变,就会跟一个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发胖老死,最后尸体还被野狗吃掉-连社交圈都小的可怜,就算酒瓶也不愿跟-共度余生呀。”
“-,呃”岑茵愤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么漂亮辩驳。“反正酒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喔--”丽儿伸伸懒腰,转着原子笔,换个姿势,同时话锋一转:“-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