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求七十二候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候策: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
贞策: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六。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秒。
求天正经朔
以朔实去通积分,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盈为余,即所求天正经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十百四分,秒六十。
半辰刻:四,五十二分,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没日
置有没之恒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恒气大余,命为没日。
求灭日
置有灭之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并经朔大余,命为灭日。
步卦候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