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就在我无法按捺心中的怒火,准备要把烤全猪扔过去时,她出现了。
“呸,我的天啊。”我连忙把头转开,以免眼睛烂掉,同时低声道“这家伙的打扮竟然比八年前我离开巴黎时还糟。”
“博康舒这个人他他就是狗王?”佐菈愕然道“他身上的打扮”
“嗯,这就是为什么我妈当初带着我连夜离开巴黎的原因”
“真是太漂亮了”岂料佐菈竟然叹道“没想到有人这么会穿衣服。”
我倒!你说什么?
啪!金色布幔被拉了起来,我可以看见香肠人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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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人拉尔的系列产品在阴影中吃力的扯着什么东西,或许就是他们把布幔拉起来的吧。
轰!舞台四周喷出几道烟火,在烛火稀微的舞厅里宛如流星闪耀。
“朕的子民们!”一道清朗的嗓音响起“朕即路易十四,朕即太阳,朕即法兰西,朕即美!”
再看一眼,这个身材宛如企鹅,穿着金光闪闪镶满徽章、饰品、链带的厚重军外套,配上大蝴蝶领白色波浪襟口衬衫,黑色紧身七分裤,银线丝袜,手工红漆高跟鞋,手里拿着翡翠权杖,头戴金色大卷假发,左手中指还套了颗特大号钻石,光描述他一身行当就可以浪费三十分钟的家伙,你竟然觉得他很会穿衣服?
天啊,才短短十天,佐菈已经完全被巴黎的淫邪歪风荼毒了吗?看来,我待会有必要用我圣洁的身体来拯救她才行!
“这是‘非洲之心’,诸君,是世界上最美的钻石。”太阳王呵呵笑道,下巴还在抖动不已。
又是一阵惊呼赞叹。去,只要有食蚁兽之舌就够了,要心干么?
接下来,太阳王开始炫耀他身上那件“集全市工匠手艺于一身”的红黑军外套,然后炫耀他手上那根“从大西洋海底挖出来的“翡翠权杖”中间略微提提假发的事情以后,把一只脚踩在某只可怜的香肠人身上,让大家都可得见他脚上鲜艳的“梦幻蔷薇”高跟鞋。
只见一个挺着个大肚子,白皮肤,蓝眼睛,双颊醺红的男人站在台上。他右手用镶着巨大绿翡翠的权杖撑地,把重心完全集中在右脚上,左腿伸直,只以脚尖点地(这是他的惯用姿势,如果你看过任何一张他的肖像画,懂我在说什么),附带一提,他穿的是鲜红的高跟鞋,就是鞋根是1字型的那种。
他的头上戴着及肩的金色假发,上头的波浪卷弧度之弯曲,结构之复杂,不但是巴黎仅见,我想大概也是世界第一吧。
“看着朕的手,诸君,”路易卜四笑道,双下巴加口红,真是完美的品味“你们看见了什么?”
伟大的太阳王抬起左手,肥肥的中指上一颗跟我手掌差不多大的钻石戒指像夜明珠一样在舞台上闪闪发光,都快把他的手给完全挡住了∶那玩意要多少钱啊?
舞厅中顿时被一阵滔天哀叹给淹没,到处都是充满嫉妒与羡慕的叹息与赞叹之声;这些人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