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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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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小姐想招赘,表少爷大概也会横加阻拦吧!”常松再叹。“他垂涎小姐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再加上名利权势的诱惑,老奴怕小姐一旦放出欲招赘的消息,表少爷会先下手为强,对小姐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是“霸王硬上弓”五字。

常如枫当然也了解,凭己身薄弱的力量想要抵挡江彬的进逼,无异于以卵击石;但她若轻易认输,别说名闻天下的鸿鹄书斋不保,怕她这一生的幸福也要跟着毁了。

“长辈又如何?”她愤愤不平。“爹爹在世时,怎不见他们前来走动?爹爹一死,便一个个冒出来想侵占常家财产!真当常家没人了吗?只要我在,我绝不允许那群家伙毁掉祖先传下来的基业。”由常家先祖常道子创立的鸿鹄书斋虽仅做些撰史立传之事,却中立于三国之外,拥有超然地位,俨然成为第四股庞大势力。

那些冀望在史书上留名的皇亲贵族、高官富绅无不对常家人礼遇有加,平时赠金赠银也就罢了,逢年过节,那一箱箱稀世珍宝更是拚了命地往常府里送,因此,鸿鹄书斋的营生虽不算大好,但常家却是天下有名的富豪。

不过常家有个规矩,每代仅设一传人,不分长幼、不论男女,继承人地位既定,其余诸亲便得自动离去,不得再享有鸿鹄书斋带给常家人的任何好处。

也因此,书斋的每一代继承人之位都竞争激烈,且须经过严格的能力与品德考验,方有资格坐上那人人敬仰的宝座。

“但”常松叹口气。“小姐... -->>

匡云中不是讨厌读书,只是嗜武胜于文罢了!他坐不住,生性免脱、飞扬不羁,比起读书,他宁可遨游四海,就算一路行乞去也高兴。

“大哥救我!三哥、四哥”要他成为蛀书虫、十天蛀完一百零八册书本,还不如将那些书煮了,直接灌入他口中比较快。“不要啦!我不要读书,二哥,饶了我吧”

一身纯白丧服,常如枫宛如一枝挺立于风雪中的腊梅,枝节劲傲、风姿绝然。

如果没有意外,她将是“鸿鹄书斋”第三十六代传人;但那是指如果,而意外总是在人们不经意间发生。

“开什么玩笑?凭他们也想掌控书斋,别作梦了。”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常如枫怒火冲天的模样勾住周遭每一道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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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毕竟是女儿身,总有一天得出嫁。”而那群豺狼虎豹打的正是快快嫁出常如枫,踢掉最麻烦的挡路石后,便可任意瓜分常家财产的好主意。

“我可以不嫁人啊!”与其成为某个男人的妻子,终其一生以服侍夫君为职志,她宁可选择走遍天下,成为一名忠实的撰史人。

“小姐难道想招赘?”

毫不掩饰的厌恶浮现在常如枫黝黑如古井深潭的瞳眸中,印象里的赘婿多半无能到令人唾弃,她不知自己是否忍受得了与那样懦弱的人朝夕相对、甚至同床共枕。

她并非美人,五官也只是普通,唯有常年侵淫书堆中所染上的书香是她最大的特点;但那却非男人们钟爱的娇媚。

可一旦她的情绪激烈到冲破理性的外表,深埋心底的七彩光华便会顺势迸射而出,衬得她一身光彩,清冷中带着焰火的绝代风韵便再也掩藏不住地撩动周遭每一颗心。

此时,打小看着常如枫长大的老总管常松便会满心忧虑,人说“红颜祸水”可带灾的绝不是红颜,而是那些着迷于红颜的鲁男子们。

常如枫身为鸿鹄书斋继承人,身分本就特殊,若再加上一身的倾城风情,那麻烦绝对会如流水般源源不断涌进来。

“小姐,大伯公他们毕竟是你的长辈,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这种话不好吧?有什么事咱们回房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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