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雁屏走到客厅,闻到面包及咖啡的香味,也同时看见正在做伏地挺身的何永洲。
他结实的小臂和大腿触着地,身体一上一下,口里数着:“十八、十九、二十……”
雁屏看他辛苦的模样,忍不住笑出来。
她真只有二十一岁吗?真是那种属于喜欢表现特异、凸显自我的新新人类吗?
不!她一点都不像他在办案时所碰到的那些目中无人的辣妹,更不像他在开会看到的那些盛气凌人的女强人。
小雁只是小雁,静静的,一副怕惹麻烦的样子,勤快地工作着,连洗衣煮饭都会,仿佛是从几世纪前走出来的女人。
自认走在时代尖端的何永洲,压根没想到自己会喜欢这种“娃娃”型的女孩,但不可否心的,他就是喜欢小雁,由四个月前的邂逅,到这几星期的相处,他觉得自己仿佛已经认识她许久,也习惯天天看见她。
所以,她不是他身上的瘤,而是清凉剂吗?
“我不缺钱用。”雁屏曾抗议遭:“你就当我是‘反毒’的义工嘛!”
“义工会连我的三餐都付?”何永洲笑着说:“你若有钱,就捐给‘反毒’组织,但薪水我是一定要给,这是原则问题。”
他有太多的原则,不过,幸好他没有“辞退”她,本以为菲拥回来,他手指复元后,他就会叫她不必再来;但他没有,理由是:“到我这里,总比去PUB闲逛好。”
唉!他仍将她视为差点误入歧途的女孩,雇用她不过是留她在“正轨”的一种手段而且。她不介意,也没时间去难过,因为她总有一天会离开他;她只祈祷,一切悄然无声,他永远不会发现她的真实身分。感觉很悲哀,不是吗?
她该起床了,昨天工作得极晚,这也是她不回家的原因。她才准备掀开棉被,便突然听到开门声,轻轻的脚步,她知道是何永洲。她静静地躺着,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
何永洲看着她那可爱无邪的模样,想到溪头的那个清晨,如果他此刻又和她挤一张床,她会有什么反应呢?
哦!不,他是个有名有望的社会人士,实在不该对这种小女孩有非分之想,要女人,他随手就有,不是吗?
何永洲在感觉到身上的燥热有升高的危险之前,匆匆转头离开。
床上的雁屏睁开眼睛,暗暗地吐了一口气,他们之间美好的关系还能维持多久呢?她知道自己是在冒粉身碎骨的险,而何永洲则很努力地克制他对她的好奇心,但等哪一天他受不了,她能全身而退吗?
她应该再逃的;但她因为心软及迷恋而深陷了进去,也管不了后果了。
他为何不敲门?他想吻她吗?哦!当然不!她梦做得太多了,他应该只是怕吵醒她而已。
何永洲在举手投足问,虽常有世家子弟那种优越:意识,但基本上,他满为人着想的。
然而,他这一看也看得太久了吧!好几次她都快要伪装不下去了,他是在和她比定力、耐力吗?
这一点,年轻纯真的雁屏就猜错了。事实上,何永洲是在欣赏她的睡姿,看她穿何咏安过大的T恤下那雪白的肩膀,看她深眠中泛着红晕的脸蛋。
他得承认,即使到现在,每次见到小雁那水灵灵的模样,仍有惊艳之感。尤其和她相处后,她温柔体贴的个性,善体人意的行事作风,仔细认真的态度,都令他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