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整整一个礼拜,总共耗去她十四个小时的宝贵睡眠时间,终于整理完毕了。看着清冷空旷的屋于和那一箱箱整齐的纸箱,她感动得直想哭。
低头看看手表,十一点五十五分了。
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拿起胶带开始封箱。
奇怪的是,乐乐似乎很喜欢她这个阿姨,来了之后,不仅改口叫她妈咪,而且说什么就是不愿意再回去,就算姐姐再怎么威胁利诱也没用。
这正好给了姐姐一个灵感。
把女儿寄放在她这妹妹身边,的确比跟她来得保险,即使被发现了,也能推说是妹妹或亲戚的小孩。
因此,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直到现在,只要一想起姐姐的薄情,汪俏君仍是恨得牙痒痒的。
好吧!她承认,她一开始的确觉得小表很麻烦,所以能避就避,能逃就逃,一年也难得回去看乐乐一次。
可是,她只是乐乐的阿姨,不是她妈啊!
那个正牌的母亲探望她的次数甚至比她这个阿姨还少。
是,是,拍戏忙嘛,通告很多,挪不出时间,那满天飞舞的绯闻怎么说?被记者拍到去导演家过夜又怎么说?她亲爱的姐姐宁愿陪男人过夜,也不愿意回家来陪女儿唱一首生日快乐歌。
从那时起,姐姐每月固定会给她一笔钱,做为支付乐乐保姆费和其他支出的开销,但她一毛钱也没有花用,统统存起来了。
在她的想法里,她既然接下养育乐乐的责任,就会把她当成自己的小孩来抚养,她不喜欢姐姐给她钱的做法,也不喜欢那种感觉。
说她逞强也好,反正她就是宁愿靠自己。
大约一年前,姐姐因为车祸去世,她理所当然的成了乐乐的监护人。她和姐姐一向不亲近,甚至关系可以说随着两人的年纪渐长而更趋恶化,所以,对于姐姐的去世,她感到难过,但并没有影响生活太多。
捻熄手中的香烟,她将封好的箱子搬到角落一个一个堆好。
然后,在一次姐妹翻脸时,汪雨秋终于忍无可忍的对她大吼,"你那么喜欢她,带她回去养啊!你知不知道养一个小孩多么辛苦?"
辛苦?汪俏君可以肯定自己姐姐是最没资格说这句话的人。
她的辛苦只是在她拿了多少钱出来请保姆、买玩具,如何苦心掩饰自己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却从来没有发现女儿最想要的只是一句温言软语,不是在她期盼母亲怀抱时,冷冷的被推开,"去去去,别烦我。"
她当时真的气疯了,想也不想,连问乐乐的意见都没有,就将她带回家来,完全没有考虑到若论起忙碌,自己虽然比不上姐姐,却也相去不远了。
结果还是得依靠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