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开始懂了篇
“不要再玩电脑了啦!不然你会考的很差喔。”我真的是有一点“担心他,我怕他只顾着沉迷在自己的世界,就忘了他该做的事。
“好。”他又点头。
“你不要光说好,结果都没念,如果被21,就会被退学了耶!”其实老师们都很同情阿志,如果不要考的太离谱的话都会让阿志pass。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太混还是会被当啊!
打逼,我想是最轻松的时候了,我并不用紧绷着脸,我喜欢跟网友聊天没有压力的感觉,那种完全不用想很多,就可以很快乐的时候真的很少。
因为阿志听障,所以喜欢上网,也很依赖上网,他打字很快,很喜欢奔驰在网路里面,这是他的一片天:我想这个道理就如同盲者一般,听觉一定特别好,他们看不见,所以只能够依赖声音。
我喜欢阿志,我喜欢他给我的感觉,我喜欢他高高壮壮的有安全感,我喜欢他腼腆的笑,所以我就跟他在一起了。
我算的上是一个有耐性的人,跟阿志说话总是一个字一个字
慢慢的,约他吃饭一定传短讯给他,他生气一定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跟他解释,老实说我为什么会那么有耐性?我自己也不清楚,或许是因为爱的缘故吧?
没有沟通是爱情的原凶。
我在难以沟通的爱情下,开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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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阿志也是在网路上面认识的。
我们从干兄妹变成男女朋友,其实我一点也不意外。
“阿、志,你、念、书、了、吗?”我一个字一个慢慢的对他说,让他读我的唇语。
阿志会听障并不是天生的,是因为国中骑摩托车出车祸而留下的后遗症,所以他会讲话,只是听不到而已。
阿志笑了笑,摇摇头。
“你还不念书啁?快期中考了喔,回去该念书罗。”我对他说,而他点点头。
“好,你不要担心。”他总用简单的言语跟我交谈,虽然他听不到我的声音,有一点可惜。
当我升上三年级,已经跟当初一年级的莉莉不一样,我有社团要忙,有工要打,排开感情不说,我还必需兼顾到功课,一个学期还要修二十五个左右的学分,平常人很难去把这一些调适的很好,就连我都不例外。
其实人很矛盾,就连我也是,明明忙的要死,还去跑社团,还去打工;熊问我为什么要那么累?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去救国团是我的兴趣,而因为钱不够用我去打工,专科的课本采就重,而男朋友总不能说丢就丢吧?
当我对小亿慢慢的释怀,我遇到了阿志,他虽然不是我最爱的人,可是他却让我懂了最多。
爱情故事总是这样上演着。
当我离开小亿,加入救国团,每一天都过的很充实,有一天下午我刚好不用团练,便跑到计中打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