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惊骇:“你怎么会做得这么简单?你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过?”
“这游戏我早就听说过了。不过没这么无聊,当真来试过。可是看你玩得那么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结。”沈苍拼着我,话中有话。他分明知道关于姻缘珠的传说。
我终于问出口:“那个女模特是怎么回事?”
上次在这里喝咖啡,到今天也没有多久吧,可是中间仿佛已经过了许多年。
一日三秋,原来说的不仅仅是思念,也还有犹豫挣扎。
沈苍篇门见山:“听说你男朋友回来了?”
听说。听谁说?阿陈吗?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在我和沈曹之间传播消息。我无端地就有些恼,点点头不说话,从手袋里取出一串姻缘珠来,翻来覆去地摆弄,当作一种掩饰也好,暗示也好,总不成这样干坐着不说话吧?
这两只珠子是子俊带给我的礼物,说是如果谁能把小木柄上的两个珠珠对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缘人。但是我扭了一个晚上,左右穿不过去。问他个中窍门,他笑而不答,只说给我七天时间试验,做到了有奖。
然而还没来得及打好腹稿兴师问罪,沈曹已经转移话题,他心仪地看着我,由衷赞赏:“自从所谓的‘波西米亚’风格流行,已经很少见女孩子懂得欣赏简单的白衬衫了。记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穿着一件白衬衣。当时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个仙子’。”
我差点泪盈于睫。
赞美的话谁不愿意听呢?尤其是从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口里说出。
我知道有许多女人的衣橱宛如没有日照的花园般五彩缤纷,但我打开衣柜,终年只见几件白衬衫,乍一看仿佛永远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极细心的人才懂得欣赏每件白衣的风格各自不同。
我马上就原谅了他的擅作主张,连同午餐时被阿陈抢白的不快也一并忘了。
我问他:“为什么是七天?”
他说:“上帝用七天创造世界,人类用七天寻找姻缘。”
“这么深奥?”我有些意外,但接着反应过来“是卖姻缘珠的这么说的吧?是广告语?”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着了。你等着,早晚有天我也说两句特深奥的话,让你佩服一下。”
正想着子俊的话,沈曹忽然从我手中接过姻缘珠,问:“就这个小玩意儿,要不要鼓捣这么久?”三两下手势,两个小珠儿已经乾坤大挪移,恰恰对调了位置。
被不相干的人损上十句百句有什么关系,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诚心诚意的肯定已经足够。
车子一直开到“alwayscafé”还是靠窗的座位,还是两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备了奶油。
他还记得,上次我在这里对他说过张爱玲每次点咖啡总是要一份奶油,并且抱怨现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滥竽充数。他记得。
我的心一阵疼痛,第一次发现,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难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