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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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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枪带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显破旧的居民楼,楼对面还有几幢同样结构的楼房。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都摆满了鸟笼、花盆、晾的衣服,五颜六色,密密麻麻。似乎从中都能看到他们每天热火朝天、自得其乐的生活。我钻进那幢楼的三号门,感慨道:这儿真他妈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枪边上楼梯边说:“都是一帮小市民,没事儿就聚在一块聊天,谁家干什么都知道,特没劲。哎,我妈可能在家,一会你别忘了喊阿姨。”我们刚踏到了四层楼梯上,有一扇门就应声而开了,一个头发灰白、身材矮小、穿一身颜色灰暗家居服的中老年妇女探出头来看着我们。“阿姨。”我喊道。

阿姨应了一声,打量了我们一下,把门打开了。

他的房间有些暗。

屋里已支起摊煮粥,混沌,卖早点。天都亮了。我们分别要了一碗粥。“咱们交朋友吧。”我对李小枪说。

“你还晕着呢现在。”他清醒地说。

“也是,我现在头脑不清醒。”我抱歉地冲他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要不然你当我女朋友吧。”他说,然后飞快接道:“现在我头又晕了。”

喝了半碗粥,我们相互凝视一眼:还行,现在应该成了。

接下来的时间有点像电影片段,而且是定格的那种。演出还没有结束“乐乐乐”酒吧的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我扶着栅栏和崔晨水的肩膀站起身,一阵摇晃。走到“乐乐乐”门口的石头上,坐下去。身边都是不认识的人,以往要是这样我肯定会很尴尬,但今天在酒精的润滑和鼓励下,我已感觉不出太多感觉,体会不出更深的尴尬。

我好像还管人要了一口冰棍吃。在酒精的安慰下,我变得更大胆,敢于做一些不喝酒时不敢做的事。有人举着冰棍站在我前方不远处的铁柱子底下聊天,我没看清他的脸。我走过去,冲着他说道,语速尽量放慢:“给我吃一口。”他看了我一眼,递给我。我咬下去,傻乐起来。

“干脆都给你了。”

“谢谢。”我说。

过了一会,我问崔晨水,那个人是谁。他说叫五五五,是“逆子”的主唱。北京新朋克乐队。那天我穿一件红t恤,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我的红t恤在灯光下浓得滴血。我变得更自由,在前台自由蹦跳。一切像是在梦游,我像是踩在了云彩里,软绵绵的。就算不时有人撞我的肩膀,说我的烟烫到了他们,也没有改变我的好心情。或者说,当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时,就顾不得什么心情不心情了。

我们再次拥抱了一下,确定了现在的真实性,而不仅仅是刚才酒后的冲动。李小枪把头靠过来,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离开我我就杀了你。我打了一个哆嗦,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话,有点想笑。威胁别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别人知道,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表现。我之所以没笑,一是因为此时笑出声来太破坏气氛,有故意搞笑解构的嫌疑;二是李小枪的脸在那一秒钟居然十分严肃,虽然我怀疑他严肃的来由。我随手拿起他挂在脖子上的银链,上边挂着一把刀片。为什么挂刀片?我找出一个话题来问他。

就是,我可以随时去死的意思。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成了李小枪的女朋友,我们俩像突然成立了一个团体似的,都在憧憬以后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显而易见,我们都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绝对很好玩。

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们到旁边一个杂货店买了一把廉价雨伞,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我回家。我们住得很近,都是海淀区,我万寿路,他五棵松。一听就知道彼此都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路上积满了水,我在他身后打着伞,可是不管用,雨下得那么大,什么伞都不管用了。看着他奋力地在泥水里骑车,我感得一阵新鲜和满足。快到花园桥时我们停车到一车饭馆去接着吃饭。饭馆装修得高大明亮,不禁担心起吃饭的钱来。可看到李小枪的光头,我又踏实了。不是还有他在吗?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吃完饭出来时,李小枪脱下脚上被雨浇得湿淋淋的鞋,光脚走出门,一点也不管别人看他的目光。他说这是方便骑车。李小枪长得很瘦,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显得轮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点新纳粹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他这样子非常好,非常自在。

等等,我觉得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崔晨水和一些朋友去大排挡吃了东西,席间李小枪并不在。但如果他不在,后来的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我又记得第二天我和崔晨水去了清华大学,还有演出时认识的一个外地大学生。那个外地大学生留着短头发,小个子,眼睛大大的,像年轻的查海生。但第二天我并没有去大学,因为那天下雨了。确切地说雨是从后半夜下起来的,越下越大。后来就是瓢泼大雨。我们坐着的地方头顶有塑料棚子,但仍然挡不住那场雨。行了,先不提雨了

那天李小枪应该在场。崔晨水笑着对我说:“春无力,你知道吗?今天所有来看演出的北京朋克都向我打听你是谁。”“不会吧?怎么了?”李小枪说:“乐乐乐酒吧已经好久没有女孩在撞了,当时我看见你在铁栅栏那里吐,觉得你特别可爱。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

饭桌上的气氛在变化。崔晨水已经不笑了,他有些警惕地看着李小枪,别的人(大部分是武汉来的乐手,他们有几支武汉乐队)一边吃饭一边注意我和李小枪的动静。我没发现任何不妥,心无旁怠地和他继续聊着——聊的内容我现在已经忘了。雨一直下。

我和李小枪已经有点晕了,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不断地冲他嘻嘻地笑,李小枪拉住我们胳膊,也在笑。我们一边笑着一边接吻,感到兴高采烈。崔晨水气得够怆,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枪是个喜欢“戏果儿”的男孩,跟着他是极其短暂的和没谱的。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和一个刚刚还很陌生的小孩儿表示亲昵,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这种感觉真过瘾。何况我也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陆续走了。也许他们有打车回家的钱。只剩下我和李小枪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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