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如果说工作间就像父亲的烟斗发出的幻觉般的气味(他有时在她耳痛的时候,轻轻地把烟喷进她的耳朵,不过之前他总是先让她保证不告诉卡拉,因为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大发雷霆),是童年时代幸福的象征,那么客厅则代表着一切你希望永远忘掉的童年的记忆。不跟你说话的时候把嘴巴闭上!记吃不记打!立刻上楼换衣服,你不觉得穿这个不合适吗?你的脑子是木头做的吗?法兰妮,别抓弄你的衣服,人家还以为你身上有跳蚤呢。你安德鲁叔叔和卡莱娜婶婶会怎么想?我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在客厅,你必须保持缄默;在客厅,你想搔痒却不能;在客厅,不绝于耳的是专制的命令和无聊的谈话,亲友捏痛你的面颊;喷嚏不能打,笑不能笑,还有最受不了的,连呵欠也得憋回去。
客厅的中心是那只时钟,那只令她母亲魂牵梦绕的时钟。这只钟是卡拉的祖父托宾斯鲍恩1889年搬回家的,此后几乎立即被奉为传家宝,多年来历经变迁,每次都被小心地包好,买好保险,随着全家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这只钟的诞生地是纽约州的布法罗,一家名叫托比亚斯的作坊,那地方的烟味和龌龊劲丝毫不亚于彼得的工作间,虽然这种比较要是让卡拉听到一定会斥为风马牛不相及),当家族中有人因癌症、心脏病或事故去世时,这只钟有时又被从家里的一个位置挪到另一个位置。自从彼得和卡拉大约36年前搬进这栋房子,这只钟就一直立在客厅里,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滴嗒,滴嗒,把平淡无奇的时间细细密密地分割开来。如果她愿意,这只钟总有一天会是她的,当法兰妮注视着母亲苍白、震惊的面孔,她曾经认真地想过。可是我不想要!我不想要,而且也不会要的!
在这个房间里,玻璃钟下放着一些干花,地上铺着一块嵌着暗红色玫瑰花图案的鸽灰色地毯,一扇雅致的凸肚窗俯瞰山下的1号公路,公路和花园之间是一大片水蜡树树篱,这是在加油站刚刚在公路拐角处出现的时候,卡拉以一种不折不挠的热情,不断催促丈夫种下的。这树篱一经种下,她又热情不减地催促丈夫想办法让树篱快些长高。法兰妮心想,即使是放射性肥料能帮她拔苗助长的话,她也决不会弃之不用的。随着树篱不断长高,卡拉关于水蜡树的抗议的噪声在逐渐减小,估计再过两年左右,这噪声就会完全消失,因为到那时,树篱的高度就会把那个讨厌的加油站完全遮住,使这神圣的客厅从此免遭亵渎。
拉里后排座位上,一个男人在咳嗽。
第12章
客厅深处的角落立着一只老爷钟。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就是听着老爷钟有节奏的滴嗒声长大的。它评判着这个房间,这个法兰妮从来没有喜欢过的房间,这个甚至会让她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心怀憎恨的房间。
她最喜欢的房间是父亲的工作室,地方不大,连着正房和谷仓,门也是小小的,最多5英尺高,快要被厨房古老的木头温室遮住了。单是这扇门就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想:它那么小,又那么隐蔽,后面藏着的仿佛是神话故事和幻想的仙境天国。后来她长大了,长高了,过这道小门时也得像父亲一样低头弯腰。除非万不得已,她母亲决不会踏进工作间半步。这是一道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的门,有段时间,她的“游戏”——一个连父亲都不肯告诉的秘密——就是想象某一天她打开这扇门时,发现彼得戈德史密斯的工作室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会另外找到一条从奇境通向霍比顿的地下道,一条虽然低矮却很舒适的隧道,圆拱形侧壁和顶棚都是泥土堆成的,坚硬的树根在顶篷上纵横交错,碰上哪一块,都会给你的脑袋留下记号。隧道里闻不到潮湿的泥土和空气,也没有龌龊的虫子和蚯蚓,而是弥漫着一种樟树的芬芳和烤苹果饼的香味,这股香气会把你带到前面的食品室,在那里,比尔博巴金斯先生正在为自己举行101岁的生日晚会
当然,舒适的隧道从来没有出现过,不过对于在这栋房子里长大的法兰妮戈德史密斯来说,拥有这个工作间(有时候父亲称之为“工具室”母亲则称之为“你爸爸喝啤酒的肮脏去处”)就足够了。那里有古怪的工具和奇形怪状的小玩具,有巨大的柜子,柜子里有上千个抽屉,每一个抽屉都塞得满满当当,钉子、螺帽、刀片、砂纸(三种型号的砂纸:细的、中粗的和粗的)、刨子、水准仪,以及所有她当时叫不上名字、如今仍然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工作间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只从房顶垂下一只挂满了蜘蛛网的40瓦灯泡,灯光总是对准父亲工作的身影。屋里弥漫着灰尘、油污的气味,还有烟斗冒出的烟味,她现在似乎得出一条规律:每个做父亲的都必定抽烟。烟斗、雪茄烟、纸烟、大麻烟、印度大麻烟、莴苣烟,反正逃不出一个烟字,因为烟味是她童年时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她的声音立刻变得冰冷而严厉,竟然有那么冰冷,他不禁一怔。“这些事我不想听。”
“好吧,”他说“我问你,这附近哪家电影院最好?”
“卢克特温,”她回答说“不过我不知道在演什么片子。”
“没关系。你知道我的观点吗?有三样东西,美国任何地方都能找得到,可是想要最好的,就只能来纽约。”
“是吗,纽约时报评论员先生?哪三样东西呢?”
“把那个扳手递给我,法兰妮。不是那把小的。今天在学校做什么了?是吗?那么,罗德斯为什么要把你推倒呢?是呀,很严重的擦伤。不过跟你衣服的颜色倒是挺相配的,你不觉得吗?现在你只要找到罗德斯,让她再把你推倒一次,把另一条腿也擦伤,那两边就对称啦。把那把大起子递给我,好吗?不,黄把的那个。”
“法兰妮戈德史密斯!马上给我从那个肮脏的地方滚出来!把校服换下来!马——上!你又要脏得不成样子了1
即使到了现在,她已经21岁,她还会弯腰穿过那道门,站在父亲的工作台和那个冬天里暖洋洋让人昏昏欲睡的古老的本弗兰克林炉子之间,捕捉星星点点小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在这间屋子里长大的感觉。这是一种虚幻的感觉,几乎总是带着淡淡的忧伤,回忆起她已经很少忆起的夭折的哥哥弗雷,他曾经多么健壮地成长,可终于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走了。她站在那儿,闻着无孔不入的油味,闻着潮湿的霉味,和父亲的烟斗散发出的淡淡的烟味。她几乎想不起那时候自己是怎样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小女孩,可是离开这个地方,她有时候反倒会记起来,而这种感觉是愉快的。
不过现在还是来说说客厅吧。
客厅。
“电影,棒球,还有内迪克的热狗。”
她笑了。“你不笨,拉里你从来就不笨。”
于是他下楼去了卫生间,洗掉额上的血迹,然后回到楼上,又一次吻了他的母亲。然后从她的磨损的黑色钱包里取出15美元。然后去了鲁克斯电影院,看了一个名叫弗雷迪克鲁埃迪疯狂恶鬼的故事。恶鬼把一些少年吸进他们自己梦中的流沙里,除了主人公,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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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所有的人都死了。弗雷迪克鲁埃迪好像也死了,不过也很难说,电影名字还有罗马数字,不知道还会推出多少个续集。拉里觉得指尖上带剃刀的那个人可能还会回来,他却不知道,后排座位上不断发出的一个声音已经宣告一切一切的终结:不会再有电影结局,甚至过不了多久,连电影也不会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