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8章
它是1932年生产的福特牌双门小轿车。它的主人不吝惜金钱,也没有满足于双门轿车的普通革新,他不断改进,把它变成了模仿所有美国汽车的滑稽之作,一个引人注目的科学幻想车,车身用手工漆成滚滚的火焰形状。铬黄的总管几乎有整个车那么长,强烈地反射着阳光。挡风板是凸圆形状;后轮外胎是巨大的固特异轮胎,为了配合它,轮井切削得又高又深。伸在车篷外的怪诞的热导管一样的东西,是内燃机增压器;伸出车顶的黑色中夹杂着余火似的红色斑点的东西,是钢制的鲨鱼翅;车两侧各写着三个字,向后倾斜来显示车速。那三个字是:那小子。
“嗨,你可真是含情脉脉呀。”驾车人慢吞吞地开了口,垃圾虫这才把注意力从油漆的火焰转向了这枚滚动炮弹的主人。
他大约有5英尺3英寸高,卷曲的头发高高地堆在头上,涂着发蜡,闪闪发光,这发型凭空给他增加了3英寸的高度。所有的发卷都堆在衣领上面,那可不只是一个简单的鸭屁股,它是世上受流氓阿飞影响的所有鸭屁股发型的化身。他穿一双黑色的尖头长统靴,鞋帮上系着带。古巴式女鞋跟又给那小子增高了3英寸,使他的身高达到了体面的5英尺9英寸。腿上褪色的牛仔裤绷得很紧,从外面就数得清口袋里装了几枚硬币。牛仔裤把他小小的臀部绷成一个漂亮的蓝色雕塑,裤裆则像塞满了高尔夫球的鹿皮包。他穿一件西部式样的丝质衬衫,颜色是不太正宗的勃艮第葡萄酒色,上面装饰着黄色花边和仿蓝宝石钮扣。衬衫袖口的链扣看上去像磨光的骨头,垃圾虫后来发现那的确是骨头。那小子有两副链扣,一副用人的臼齿做成,另一副用道伯曼狗的门齿做成。虽然天很热,可他还在衬衫外面穿了一件黑色的骑摩托用的皮马甲,背部印着一只鹰。马甲用拉链拉着,链齿像钻石一样微微闪光。肩带和腰带上挂着三只野兔脚,一只白色,一只褐色,一只是明亮的绿色。那件皮马甲比衬衫更奇妙,涂着一层厚厚的油,自鸣得意地吱吱乱响。在鹰的上面,用白色丝线绣着三个字:那小子。被一大堆闪亮的头发和闪亮的摩托车马甲领子包围的脸正盯着垃圾虫,那是一张小小的、苍白的布娃娃脸,噘着两片厚厚的,但是毫无瑕疵的雕塑般的嘴唇,死灰色的眼睛,宽阔光滑的额头,丰满的两颊。
“我愿为你而死。”垃圾虫嘟囔着,当太阳落山时,他站起来,开始朝着高楼、伊斯兰教的尖塔和锡沃拉的大道走去,那儿的灯火已经重新燃起。
当白天的热量溶进沙漠夜晚的寒冷中时,他发现自己更能走了,用绳子绑着的胶底帆布鞋轻一脚重一脚地走在15号州际公路上。他缓缓地走着,脑袋像一朵枯干的太阳花耷拉在胸前,所以在走过带萤光的绿色路标时,他没能看见上面写着的字:拉斯维加斯30。
他正想着那小子,按理说现在那小子应该跟他在一起,伴着双门小轿车直笛的回声一起驶入锡沃拉。但那小子看来是个没用的东西,垃圾虫独自走进荒野。
他抬脚时感觉走上了铺筑的路面“锡沃拉1他喊“颠簸颠簸颠1
半夜时分,他倒在路边很不舒服地打了个盹。现在那个城市更近了。
这是一个噩梦,倒并不只是因为它的结尾极为可怕。开始的时候,你也许会说,整个梦里没有让人害怕的东西呀。玉米?蓝色的天空?老妇人?晃动的轮胎?这些东西有什么可怕?梦中的老妇人没有扔石头,也没有嘲笑他,何况老妇人并不是那些唱着“在那个伟大的早上”和“再见,亲爱的上帝,再见”之类圣歌的老妇人。扔石头的是世上的卡利耶茨们。
但是在梦远未结束之前他已经吓得瘫软,好像他窥见的根本不是一个老妇人,而是某些秘密,某些几乎隐藏不住的、似乎已准备好在她周围爆发的亮光,与这炽热的强光相比,加里燃烧的油罐不过是风中的许多蜡烛——这样的强光会烧焦他的眼睛。他唯一想的就是:噢,请让我离开她,我可不想跟她有什么瓜葛,求求你,噢,求求你让我走出内布拉斯加。
这时,无论她在弹什么曲子,总会有一个刺耳的停顿。她朝右看那块空地,他正在那儿透过谷叶的小小缝隙偷看她。她的脸很苍老,布满皱纹,头发稀疏得可以看得见褐色的头盖骨,但她的眼睛却亮得像钻石,充满着令他害怕的光。
她用一种苍老、沙哑但宏亮的声音高喊:“玉米地里的黄鼠狼1于是他感觉到自己的变化,低头发现变成了一只黄鼠狼一只长皮毛的、黑褐色的鬼鬼祟祟的东西,鼻子长得长而尖,眼睛退化成两个明亮的小圆点儿,手指变成了爪子。他是一只黄鼠狼,一只胆小的捕食弱小动物的黄鼠狼。
他开始大叫,往往就把自己喊醒了,浑身大汗,吓得目瞪口呆。他赶忙用手在身上摸摸,确认自己的人形还在。最后他抱紧脑袋确认它还是人的脑袋,而不是长长的、柔滑光亮的流线型的什么东西,不是毛茸茸的、子弹形状的脑袋。
他一定会成功。
他确信他一定会成功。
在看见那小子之前,他老早就已经听到了他的声音。那是从东方传来的一阵低沉的、霹雳般的直笛轰鸣声。这声音从科罗拉多州的尤马方向一直传到34号高速路。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藏起来,就像在加里看到几个幸存者的时候那样。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他停在原地没动,只是两腿分开跨在自行车上,不安地回头张望。
轰鸣声越来越大,太阳光反射着铬黄和明亮的桔黄色的什么东西(那是火吗?)。
驾车人看见了他,机枪连发似地一连几次回火,换成低档,固特异轮胎差点变成发烫的碎片剥落在高速路上。接着汽车开到了他身边,没熄火,喘息着像一头驯服或者未被驯服的濒死的动物,驾车人走了出来。但起初垃圾虫的眼睛只是盯着汽车。他熟悉汽车,喜欢汽车,虽然他从来没拿到过驾驶执照。这辆车十分精美,一定有人为它花了几年的工夫,投入数千美元,它是那种通常只能在赛车展览时才能看到的汽车,是个心爱之作。
在内布拉斯加,三天里他走了400英里,极度的恐惧使他恨不得插翅而飞。他来到科罗拉多,在朱尔斯镇附近,梦开始渐渐消失。
(阿巴盖尔妈妈在7月15日醒来——稍迟于垃圾虫穿过赫明福德的北部——打着寒战,又害怕又可怜,可怜谁,为什么可怜,她都不知道。她想她可能是梦见了她的孙子安德斯,他毫无知觉地死于一次枪击事件,当时只有6岁。)
7月18日,在科罗拉多州斯特灵西南部距离布拉什还有几英里的地方,他遇见了那小子。
垃圾虫在夜幕降临时醒来。尽管车窗上挂着衣服,奔驰车还是酷热无比。他的喉咙像一口枯井,表面覆盖着一层砂纸,太阳穴砰砰直跳。他伸出舌头,用手指敲敲,感觉像敲着一根干树枝。他坐起来,刚把手放在奔驰车的方向盘上,就烫得缩了回来。他穿好衬衫,转动门把手想出来。他以为他能出来,但他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忽略了在这8月的夜晚,他已在脱水的状态下维持了多久:两腿没了力气,他倒在同样很热的路上。他呻吟着,像个瘸腿的爬虫,钻进奔驰的阴影中。他坐在那儿,胳膊和脑袋搭在竖起的膝盖之间,喘息着。他病恹恹地盯着从汽车里拖出的两具尸体:老女人枯萎的手臂上戴着手镯,老头戏剧化的白头发乱蓬蓬地盖在干枯的猴子似的脸上。
他必须赶在明早太阳升起之前到达锡沃拉。如果到不了,他就会死掉就在他目标在望的时候!就连黑衣人也不会比这更残酷,肯定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