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是一个美丽的错
队长训话道:“请稍息。咱们队仅有八名女兵。女兵也是兵,娇气绝不是兵的习性!”
来到军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掉粉裙子,换上绿军装。在一帮女孩吱呀哇呀的叫声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他——我们的队长高斯宇。
他真帅,正是我梦中的长官。这是秘密,天机不可泄露。
“安妮”
“到。”
“陈小曼,”
在所有的颜色中我最喜欢粉色,因为我觉得只有粉色才最罗曼蒂克。直到考上军校穿上军装,我仍固执地这么想。
那天天很热,我穿了一条汗津津的粉色连衣裙,手里拿着大红“通知书”满世界跑,逢人便说:“我考上啦!”“我考上啦!”
我妈撇着嘴说:“安妮,安东‘托福’考了六百多,都拿到人家美国的通知书了,也没乐成你这样呀!”
安东是我哥。陪我哥上街买东西可真是件头痛的事。和所有准备出国留学的等宰学子一样,我哥也买了两只足能把我装进去的大皮箱,然后开始他“购物狂”式的大采购。
“哥,你这是打算去美国呀还是去西藏嘛?”
“到!”
“胡逸,”
“到!”。
第一次列队集合,我就认识了我们班所有的伙伴。胡逸是个长脸女孩,有一双又精又狡猾的眼睛,难怪不出三日她就有了跟她“绝配”的外号——狐狸。陈小曼长得很乖,就是太爱哭鼻子。但一穿上军装,我们还都挺像回事的,一举一动全学我们队长的样儿。
队长的举止绝对军人,他第一次在队前打立正敬军礼,手腕轻提,干脆利落“啪”地定在那里,那动作真是妙不可自,当场迷倒一大片新兵,当然也包括我。我从小就梦着有这样一位威严的军官作师长,今天终于梦幻成真。
我从商场走出来的时候,模样简直像个搬运工,我边走边嚷嚷。我的性格是:不平则鸣。
安东腾不出手来像平时那样拍我后背,只好动嘴:“嚷什么嚷!等哥到了美国,买辆小汽车送你,大红色的,怎么样?”
“吹牛!我现在就要坐出租,哥,我实在受不了了!”
没想到我哥一本正经地跟我说:
“军校生,你必须从现在开始你的军人生涯。齐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