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但他不肯,所以,乐团中最红的是鼓手阿邦,其次是键盘手小力,然后是型男阿海和斯文小子宾宾,最后才轮到他。
竞天无所谓,有歌可以唱、有吉他可以弹,他的日子便逍遥自在。即使,三餐只有泡面裹腹。
他叫贺竞天,很厉害的名字对不?敢和老天争。不知道是他的父母亲对他抱持过度希望,还是他真有本事和天竞争,小也只知道,她要认识他。
“老拓”的生意非常好,尤其十点乐团开唱之后,更是人声鼎沸。
小也头也不回地离开,现在,她得想办法让自己雀屏中选。
不上妆的小也,特地涂上粉色口红,把又黑又长的头发在身后刷得又直又亮,系上缎带。
头发太黑是因为没钱去漂染;头发长过腰际,是因为舍不得花钱剪;至于口红,是化妆品公司送的试用品,有没有过期,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再重申一次,贫穷不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是贫穷选上她。
这星期开始,面包店下班后,她接著到pub上班。至于老爸的欠债,她先支了薪水应付过去。她气到考虑要不要将父亲弃养,几次收了行李,想带小秩跑掉,到最后,还是不忍心,一一把行李摆回柜子放好。
屋里,爸爸缩在墙角忏悔。他听见大抠仔的声音,也听见女儿的对应,他惭愧抬头,小声问:“小也,你有钱可以还吗?”
没钱也得变出钱!
不理父亲,小也拿起电话,照著报上的号码拨过去“请问,你们要征伴游小姐?是可以,我把照片和履历表传真过去会我会没问题好,谢谢你。”
她挂上电话,对上父亲的焦虑视线。
他讷讷问:“小也,你要把自己卖掉吗?伴游小姐是种不正当的行业。”
这个家,是她摆脱不掉的沉痾!
把窄裙上的纹路抚平,整整领结,她对镜中自己说:“今晚,我会让他留下印象。”
小也口中的“他”是乐团的主唱兼吉他手。
他长得相当好看,眼睛深邃明亮,浓墨眉毛在尾端处向上飞扬,嘴角似勾非勾,仿佛噙著一抹笑。至于他的身高,虽然至少有一八三,但在高个儿乐团里,实在“平凡”得不得了。
若是他肯把胡须剃干净、将墨镜拿掉,往微风广场去绕一绕,她相信,他能很快碰上星探,别说飞轮海,连f4都会被比下去。
她皮笑肉不笑,瞪他“如果把你卖掉可以换钱的话,相信我,我一定会这么做。”
“小也,爸爸对不起你,你不要帮我还钱了,我自己想办法。”爸爸冲动跳起,对女儿说。
“你的办法是再去借钱赌博,以小翻大?不要天真了行不行?如果太闲的话,把家里好好洗一洗,不要再给我添麻烦。”小也的话止住案亲的脚步。
她背起黑色包包,对小秩说:“你负责把老爸看好,别让他再出门闯祸,晚上我会晚点回来,别等我,先睡觉。”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