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会心一笑,她是他用过最好的佣妇。
筹划两年的法国分公司,在早上顺利开幕了。
全球皆知,法国引领着时尚界,想把服饰业触角伸入法国,简直是自讨苦吃,股东们认为他疯了,有人批评他年轻气盛,做事不知分寸。
但今天,事实摆在眼前,公司不但开张,还顺利接下近亿元的订单,他的能力让所有人跌破眼镜,尤其是操控了他二十几年的母亲。
这是他的体认,要母亲不再介入他的生活,最好的方式是比母亲能力强、比她更能干,最好连气势都能压过她。
三年前,他接手威卡尔,三年后,他成为主宰生命的主人,再没人可以强迫他。
“你很闲吗?”
“不,事实上,接下来的工作,会让我忙得喘不过气。”他轻笑,益加喜欢她的直接。
“既然如此,晚上八点你把车子送到我住处,我在楼下等你。”
她抱起被压烂的雏菊,和一袋食材,潇洒地对帅哥挥挥手,走进豪宅。
小也对帅哥没兴趣?多少有那么一点吧!他长得很帅,性格看起来也不像会搞暴力,而且,那台蓝宝坚尼证明了他的财力。
打开水龙头,温水洒遍全身。
深深吐气,他很忙、他心机用尽,他累到倒头就睡,但这么忙的他,寂寞空虚仍有本事趁隙入侵。
所有人都认定贺竞天是成功人物,只有他知道,他失败得很彻底。
他过着自己不想要的生活、做着不想做的事、爱笑的眼睛不再爱笑,冷漠严谨的他连自己都感到陌生,四年了……他甚至不再唱歌……这么不快乐的人,说成功,未免过分。
竞天走出冲洗室,将大毛巾围在下半身,洗脸时,他发现洗手台上有个沾酱碟子,碟子里插了小雏菊,一朵朵金黄色菊花,插满碟子,像一团金黄色的火球。
但他太像“那个人”了,她不希望和人交往,然后在每次约会时,触情伤情。
所以,他的帅是他的事情,他们之间的交集只限于那部破损到不行的脚踏车。
不想帅哥了,今天就替慷慨的老板做个“蜂窝”吧!
屋子大得有些冷清,水晶灯下,仿古的皮制沙发看起来有些凉意,光可鉴人的花岗石地板更是透着寒意。
贺竞天不喜欢这种地方,但他几乎一辈子都在这样的地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