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時燕婉-1
秀芳的兒子養到九歲頭上,已經讀書知禮,學堂里的先生與街坊上人見了無
有不愛,可惜就在是年春天染上猩紅熱夭殤了。這年青為娘的,當然摧臟哭泣,
她哭的都是熱淚。此后她還在吳家住了二三年,那嘀妻亦病故,然后忽然有一天
,她離開那吳家回來娘家了。她去時廿一歲,回來三十二歲。她這回也是把吳家
天下文明”了。而亦沒有人能像愛珍的肯喫虧,所以她一生的富貴榮華亦非他人
所可羨望。她的肯喫虧,並非為贖罪的犧牲那樣心理,而是一種謙遜,一種慷慨。
秀芳一心只為撫養兒子。而她侍奉公婆,服事丈夫,無不盡禮,與那嫡妻亦
無間然,吳家的小叔輩都與她這位大嫂親熱,說將來娶妻只要能像大嫂。她的處
理家務及燒小菜,都是那時候學會的。秀芳小時,母親每怪父親把她寵壞了,父
隨即另娶了媳婦,也不知是他那母親不敢向他爺說呢?還是一家做鬼?對那樣的
人家實在甚麼都不可信,甚麼都不必同情。可是秀芳都不問。她是既然這樣做了
就不悔,原來她出來時就不要娘家的一樣東西,亦不與爺娘見面。而后來是嫡妻
曉得了,老頭子也說這件事對不住銘三哥,纔把秀芳亦接到家里。她在吳家十二
年。
親道、“不要忙,大起來她自會得曉得的。”她今做人,即立志要做到不被人家
說一句不好。她的兒子生得聰明,好相貌,轉瞬兩歲三歲了,又轉瞬四歲五歲了
,小人兒也像大人的懂事,曉得娘的心思。這是真的母子之親。她只願兒子在天
下人之前有面子,爭為娘的這口志氣,遂使這小小孩童亦曉得母親是明亮而不溺
愛的。
我問愛珍,彼時何以要這樣委屈,她答道:“就為那男人的娘來說,關係他
們母子兩條性命。”那也信得的?還同情他們?但秀芳是看世人世事筆筆皆真,
這種真,真到是女兒家的糊塗,亦是她后來做白相人的風光,如春陽無邊際。做
人本來是這樣,對人對事情尚有于分別真偽之上的一種平等,縱令萬物皆偽,亦
我心皆真,是故王者之興,不作區區分別,而一代人遂亦皆真,如易經里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