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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時燕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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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中已經太好了。開漢朝四百年天下的劉邦,未起時即名譽不見得好,連蕭何亦

不信他,說、“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我今大事未舉,而先已有小小的名譽

,這毋宁是我這個人已經快要沒有出息了。借這回來打破,也是天意,可惜沒有

被打破多少。

愛玲住在新宿,是李小寶租的房子。愛珍是看在小妹妹面上,說起來她男人

單身在外,做繼娘的豈有個不照應他的。小寶與之來往的幾個人我看樣子不像,

一日向愛珍直言了。愛珍聽了我的話,也在另覓住居要遷出,與小寶分開。可惜

遲得一步,李小寶因麻藥下獄,愛珍因同住在一家,亦被逮捕調查。我向來懶怕

動的人亦只得四出奔走,到拘留所送飯,到檢察廳,到麻藥課。如此一回又一回

我自從與愛珍結婚,真是謫墮了紅塵。愛珍在日本吃了三次官司,一次為違

反入國管理法令被拘留,還有兩次是受李小寶麻藥嫌疑的連累被拘留,結果都無

事出來了,而我所受的驚恐,彼時簡直像被五雷擊頂。我又哀痛,又發怒,經過

此番,還比經過政治亡命更為看破了浮世。並非厭煩了,覺得沒有意思了,而是

,連同到入國管理局,回回都是感情激動。雖然結果無事,但是那兩三年裏,有

幾個強調刺激的出版物還到時候又把愛珍的假名來登一登,有一個雜誌“全貌”

,且說到了我頭上來。

名譽的事,我不甚在意。一個人的名譽若那樣容易就會被毀損,那也不是甚

麼了不得的了。我連佛經裏的護法都為法委屈,何況護名。而且我的名譽在日本

人生實在莊嚴,斷絕戲論。

我與愛珍雖已成親,但她還是強者,未必就肯嫁我,我亦未必待要怎樣。她

仍住在新宿,我仍住在奧澤,隔幾天我去看她一次。若不是因李小寶的官司牽累

,及其后的生活艱難,使我與愛珍兩相扶助,恐怕到今天還各不相干。原來夫婦

的相敬愛,亦是生于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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