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你替它取名了?”
“嗯,就叫球球,好不好听?”她喜欢听赞美声。
谁知一出来,他两眼差点掉了,昨夜身旁曼妙的身材依然,但明明是十七、八岁出来捞的小孩,卸了妆的脸布满沧桑、苍白,好像三十多岁的女人,眼角都有了细纹。
因此,他下定决心不去招惹一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连公司投怀送抱的女同事也心生忌惮地一律回绝。
现在的女孩独立自主,大都有着强悍的个性,主动的追求他,不惜以身体为手段,可惜都未获他的青睐,因为他讨厌时下流行皮包骨的女孩,只对胖胖的女孩情有独钟。
他在国中时期有个胖得很可爱的女朋友,两人交往了六年,到了第七年,女友受了室友的嘲笑,说她胖得配不上他,要她离开他以免丢人。
结果,女友拼命的瘦身,用尽一切严苛的方法不惜伤害自己,最后人是瘦了一大圈,可是两人也因此分手了。
吃到一半口渴了,她正想倒杯茶喝,一大杯木瓜牛奶就递上前,她不禁大受感动。
“王组长,你是世界上最体贴的男人,当你的妻子一定很幸福”太窝心了。
不像那个野蛮人只会鞭策别人不动手,两人一比真是没得比。
“咳!你喜欢就好。”看她吃就是一种幸福。
“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慢了就别怪我贪吃。”她佯装客气的招呼。他只是笑笑的摇摇头“你吃东西的样子很好看,让人想喂胖你一点。”
爱一个人是爱他的灵魂,爱他的内在,而不是外表。
肤浅的爱,不长久。
“我从来不晓得你这么会说话耶!”沙星博接过他手中的玫瑰花放在电脑旁,免得他手酸。
王昌庭抓抓头不好意思的傻笑“貂还好吧?”
“球球很乖,很听话,不像猫那么了驯,常很腻人的要呵痒呢!”她开心的笑着。
“你不认为我胖得有些过分吗?”所有人的眼光都如此透露着。
“不胖不胖,女孩子要丰满些才贵气,而且老了以后不容易长皱纹。”他喜欢胖胖的女孩。
王昌庭外型是长得不错,可是个性十分憨直、木讷,来自南部乡下的他不习惯台北的都会女郎,总是被浓郁的香水味呛得受不了。
身处五光十色的大都会,他也会随着其他厂商去见识过灯红酒绿,勉强接受一张张调色盘似的女人在他怀中来来去去。
有一回喝醉酒醒来,突然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和个女人办了那事,吓得赶紧进浴室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