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好人?坏人?
笑过之后,杜松显然很开心,狠狠的捶了王凡的月匈膛一拳叹息道:“早几年遇见你,我也不至于变成今天这样。”
王凡歪歪嘴,想了一下两人提前相遇的可能性,肯定的说道:“不可能,早几年认识我,我都懒得理你,你不是最讨厌富二代嘛?我算是富二代里顶尖的那几个,如果六年前你碰见我,估计我正安排人揍你呢!反正是不可能交朋友。”
“不可能的事就别提了,现在呢,现在我们可是遇见了!”
“现在?你不讨厌的时候也挺好的,看在你快死的份上,勉强和你做半小时朋友吧!”
“不讨厌的时候挺好?”杜松嘀咕一下,苦笑道:“你这还是骂我呗,算了,现在咱们可是朋友,不和你计较,真想和你喝一次酒啊,我小时候为了学习,毕业后为了赚钱,不知道你信不信,我这辈子就没沾过酒。”
王凡实在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二龙剑实实在在的刺进他月匈口,而且杜松此时的样子也由不得人不相信,于是沉思一下,王凡认真说道:“宋徽宗。”
杜松哑然失笑:“你喜欢他?他有什么本事,除了写两首淫诗还看的过去。”
“就是诗好啊,真性情!比李白他们强多了,其实我也很喜欢诗词,可是看着看着就发现一个问题,大多数人,诗写的越好,人越废物!”
“废物?李白诗仙,杜甫诗圣,这也算废物?人家可是名垂千古了!”
王凡不屑的说道:“名垂千古有什么用?你刚才背的那首诗,诗名是上李邑吧?李白当时去找李邑就是为了投奔,杜甫的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你看看他们写的诗,干的事,哪个是人生得志的?”
不知道怎么的,王凡突然想到了他的前女朋友,考虑一下还是说了:“既然是朋友,那我就实话实说,你前女友一定和许多男人喝过酒。”
“对呀,把她的魂魄吞噬后就已经发现,无聊的时候我搜索她的记忆时数了数,喝过两千零四十一次酒,我认识她六年,平均每天一次,有过一百四十六个男人,平均半个月换一次,每次收费不等,平均月收入三万以上,比我工资还多的多。”
“哦?你继续说。”不愧是才子,即将魂飞魄散的当口居然还会对这些感兴趣。
“人遇到挫折就想要发泄,不会写诗的人就只有化悲痛为力量奋发图强,以后也许会扶摇直上,而那些大文豪呢?遇到点什么心情不好的事就开始写,于笔下抒发心情,在文中幻想成功,结果越写越爽,最后心中的悲愤发泄完了,明天该怎么过还怎么过,你觉得有进步的机会吗?”
“你也是写诗的人,被女朋友看不起就写什么烦烦烦,寒寒寒,有这时间还不如去捡几个矿泉水瓶子卖钱,给她买两身衣服来的实在,知道你为什么变成今天这样嘛?全是被你写出来的!”
杜松满脸怪异看着王凡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大笑起来,笑的眼泪直流:“说的好,说的好啊!有今天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什么文坛巨匠诗中圣手,狗屁,都是扯淡,写的越好越废物,名言,绝对真理。”
“也不全是废物,主要还是看什么诗,毛爷爷写的也好,他就很厉害,不过没听过毛爷爷写什么情呀爱呀的诗。就比如大鹏一日同风起这句,你要是准备奋斗,用这句鼓励自己是很不错的,但要是像李白一样,被人拒绝了就用这句讽刺别人没有眼光,这就只能是自欺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