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而那样一晃,十年就过去了。
“就这样?这样就让你搁在心中惦念了十年?”花佑芬不禁又摇头了,她是绝对的“灵肉合一”主义者,光有爱,却无法互相拥抱、感觉对方的感情,太没有安全感。她的爱情,是需要感受到对方的存在,和徐爱潘“虚无缥缈”的精神式情爱恰恰相反。“如果我是你,早就将他忘得一干二净,‘移情别恋’了。”
“它一直在记忆里纠着,我也没办法。”
“当初啊……”这一问,又问得徐爱潘发愣。她撇撇嘴,笑得有些苦。往事重提,惊梦一般的有些遥远。
“他是我高中的学长。那年我高一,他三年级;我在旧的校刊上看见他的文章,惊为天人,还没见到人就先爱上了。他长得高高瘦瘦,带着艺术家的气质,但不是那种悒郁绝望的,而是接近文士名家的风流。某个程度来说,他的气质是外显的,神采是流动的,给人的印象也是惊心震撼、冲击式的。当然,我这样形容,跟我对他先入为主的观感有关。我是先从他的文章认识他的,透过一层增添美感的柔焦看他。”
“原来如此!从文采取人,很像你会做的事。”花佑芬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潘亚瑟如果真写得一手好文章,先别提他什么带一身艺术家气质的,单凭这点“不一样”,就难怪徐爱潘会对他惦念不已。
她总觉得徐爱潘“看人”的标准很奇怪,或者说,与众不同。她总说,每个人的美丑、长相其实都差不多,只有身具特别或过人的才华,才会发散出与众不同的魅力,才显得出自己的不一样。所以,她看人,或者说挑男人,不管皮相面貌身家地位与财富良善。她看才,看气质个性。其实,总归一句——她欣赏带文采的人,与她频率相通。
频率——这才是最重要的。相知,是求共鸣;相守,是求白首。相守白首,互有许多妥协,在妥协中求圆满。但求相知,如果不同频率的人,就难以共鸣。而相知与相守,她求相知。她如诗人所谓的“在茫茫人海中寻访唯一知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追寻,其实,也不过是追寻一份相知与共鸣。也因此,她的爱,大半成份,可以是精神的、无性的。
×报那个潘亚瑟?”她只知道徐爱潘莫名其妙喜欢了一个男人十年,如此而已,从来也没听她提过那人长得长短圆扁或四柱八字什么的;连对方叫什么名字,当然也没闻嗅过。
“你认识?”瞧花佑芬那副表情,似乎对潘亚瑟有所知时,徐爱潘不禁几份紧张。
花佑芬摇头,将信塞入邮筒中。“不认识。不过,有次聚会时,听朋友提起过。”
“哦。”徐爱潘绷紧的神经略略松驰下来。花佑芬担任编辑多年,认识一堆在报社、各杂志、出版社工作的朋友。不像她,孤僻成性,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居多。
自从谢草飘洋过海去当外国人以后,旧游零散殆尽,她就习惯一个人东晃西荡,渐渐失去再去认识结交新朋友的热情与能力——或者说,不是不能,而是不肯。她根本不要朋友,仅和人维持最低限度的交往。当然,花佑芬算是例外。不过,花佑芬也有她自己的故事,不会去干涉她或好奇侵犯她的隐私过去。她总想,这世界如果有上帝或神的存在,她大概会是一个最差劲的告解者。
但爱必生欲;精神的爱情终归有一朝要落实在肉体。总有渴见想望吧?
“他住的地方刚好跟我家在同一条路上,和我搭同一路的客运。我跟踪我几次,算好他上下学的时间,总抢在那个时间和他搭同一班客运,躲在人群后偷偷看他——”徐爱潘垂下脸庞,暮光中——显得十分姣美。
是的,她一直在看他,偷偷地。在公车上,在学校里,在人群后,在遥遥的长廊尽头;她一直、一直偷偷地在看着他。别的女孩都能轻易自在和他聊天、谈舌,唯独她不能。她不是个容易腼腆的女孩,可以很从容地面对陌生的男女;但在他面前,却软弱得没有一丝力量。她甚至不敢靠近他,光是他从她身旁的经过,她一颗心就颤跳个不停;偶有那么一次,他对她说话,只是如同对其他陌生人一般,再平常不过的一声招呼,她竟脸红结巴得不知所措!
在他面前,她一直是渺小的。但她想,心里一个小小的奢想,他也许知道她这个人的存在吧!那一回,她坐过站了,不安地越过他身旁匆匆准备下车时,那一刹,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忍不住回头了,回头去看他;他竟也回过头来看她,眼神相视,眸底隐隐一些波浪。
然而,也仅于这样。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不足以发生任何故事。
“你听别人谈起他什么?他是不是……呃……那个……他是不是已经……”她吞吐地又问,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不清楚,没人提这些。”花佑芬摇头。她知道她想问什么——他结婚了吗?心有归属了吗?
“哦。”徐爱潘又“哦”了一声。半是放心,半是失望,期待落空混淆的复杂的滋味。
她背靠着站牌,往马路那头望过去。客运车迟迟不来,也没有个一定的时间表,似乎端看司机老大的心情,高兴开来就来。
“唉,阿潘!”花佑芬看看她,突然问:“你对潘亚瑟……到底地怎么回事?从没有听你说过——我是说,你跟他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你当初怎么会喜欢上他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