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第 35 章
就算是弃儿她也是个幸运的弃儿。父母给了她完整的爱,待她视同己出。
倘若真要究根问底,也不过是将已知的历史向前推进一步,找到一条丑恶的伤口。
彩虹宁愿什么也不知道。
台阶是木质的,被油漆刷得光亮,上面有无数的凹凸,仿佛被无数只脚踩过。
“不想要自己孩子的人,能称上得是父母吗?”她问。
“可能是养不起吧,还有农村里重男轻女现象很严重,所以主要是些女婴和孤残儿童。”
这当儿一个女孩在一名妇女的陪同下走进了福利院。她有只变了形的左臂,一条腿也不利索,一跛一跛的。
“你是想打听什么吗?”察觉到她的异样,大叔问道,“跟着她们你可以混进去呀。”
曾几何时, 彩虹所住的那栋楼里有一个传言,彩虹并非父母亲生。
第一次听说时彩虹只有八岁。那天她和三楼的珊珊打架, 珊珊打不过她就骂她:“何彩虹你凶什么呀?知道吗?你根本就是没人要的孤儿!你爸不是你亲爹,你妈也不是你亲妈, 你是他们从外面捡回来的。”彩虹没往心里去。她生活的那个厂区孩子们打输了什么话都骂得出。回家如实报告,李明珠气得不行,立即拉着彩虹找珊珊妈说理。彩虹记得当时珊珊的妈妈脸都吓白了,不停地陪礼道歉。当着彩虹的面还狠狠地拧了珊珊一下:“呸!你这小冤家!彩虹怎么不是亲生的?她生的时候我还吃过红鸡蛋呢!你才不是亲生的呢,你是从垃圾箱里捡来的!”
后来珊珊妈见了明珠都有点讪讪地,仿佛做了亏心事。彩虹替她委屈,觉得妈妈大惊小怪。
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五年后的一天, 一句偶然的话从邻居阿姨们的口中飘进了彩虹的耳朵:
“不不不,”彩虹摇头,“我只是好奇。”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进了心,很快就发芽。
翻开相册,彩虹发现自己最早的一张婴儿照上写着“彩虹三个月”,没找到妈妈怀孕时期的任何照片,这可以解释为明珠不喜欢拍到自己发胖的身体。不过,她意识到父母平日言谈中极少提及“生”字,取而代之的是“养”和“拉扯”,比如“从小养到大”、“养你不容易”、“拉扯你十几年”等等。血型也不能说明问题,全家人碰巧都是o型,除非去查dna。
若是下狠心,这谜也不算高难度。她认识的人当中有医生、有记者也有民政局的干事,找人帮忙多少也能弄出点线索。可是,彩虹问自己,这样做值得吗?倘若传言属实她就是弃婴,知道这个重要吗?她的人生于是就黑暗了吗凄惨了吗?她会爱明珠大路少一些吗?或者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多一些吗?
不会。如果知道了身世只会给自己带来痛苦和怨恨,为什么还要知道?
“……你看老何家的彩虹出落得多水灵, 李明珠真有眼光,硬把花园街里最漂亮的一个婴儿挑回来了!要知道那里连个手脚齐全的孩子都难找。”
一时间五雷轰顶,彩虹这才意识到谣传有据,而那群阿姨看见了她也是大惊失色。
她难过得一夜无眠, 却没有勇气质问父母。于是第二天逃课去了花园街, 下了车沿着满是泥泞的小巷从头走到尾,一个门一个门地找。那一带远离主街,是个被人遗忘的地方。马路两旁都是破旧的矮铺,似乎还连着一个屠宰场,人烟稀少,一地鸡毛。直到快拐弯了才赫然看见一个类似教堂的建筑,古旧的石砖, 冲天的尖顶,门边有个发黄的木牌:“花园街儿童福利院”。一旁另开小门,像是另一个单位,白底黑字地写着“花园街育婴堂”。她在门外徘徊了一圈,试图进去,被门卫拦住。她只得假装买汽水和旁边小卖部的大叔聊了起来。
“大叔,育婴堂是干什么的?幼儿园吗?”
“不是。”大叔说,“是政府收养弃婴的地方。诺,看见那些台阶了?有些父母不想要自己的孩子就把他们放到台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