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尘琳!”
她一转身,就看到小曼朝她跑了过来。她停下脚步等小曼追上来。
“你身体好一点没?我以为你一整天都要请假呢!”小曼喘着气说。
“呃……”尘琳想起稍早那尴尬的场面,不禁微微红了脸。“我比较好了,刚刚老板坚持要吃早餐,所以我去买吐司。啊,对了,那位大胡子的左先生回来了。”
“虎哥回来啦?”小曼开心地说。
他跟她以前交往过的男人都不一样。她过去交往的男人,都是交往后才发现对方的致命缺点,而她最终还是毅然决然分手了。这次,她一开始认识项擎朗,就发现他确实是个混蛋。按照她以往的个性,应该连让自己喜欢上他的机会都不会有,彻底地摒弃这男人才对。只是她宛若一个睁眼瞎子,笔直地走向他。
每当他激怒她,都让她从压抑的情感中苏醒一些。她不知道为什么,随着自己越来越不压抑脾气,那感情也跟着不受压抑了。是不是女人都有一种飞蛾扑火的本能?即便知道扑火会死,还是忍不住往火光靠近?
无论如何,她的心跟身都烙满了这男人的痕迹,就算她想脱逃,似乎为时已晚。
曾经她跟苏颖珊抱怨过,身边的男人没一个有肩膀,她要的也不多,为什么就是找不到。苏颖珊说她的标准在过去是叫做一般,但是现在来说,这种标准简直跟在找寻英雄一样。
英雄。
尘琳浅浅一笑。果然左啸虎是个人缘不错的人,小曼看起来挺喜欢他。
两个人回到工作室,尘琳就进厨房去展现她微薄的厨艺,烤面包跟煎蛋。不久之后,项擎朗坐在厨房的桌前,眼前摆着一盘他指定的早餐,但是脸色还是不大好看。
那么项擎朗会是她的英雄吗?
即使是个混蛋,只要他愿意,还是可以当某人的英雄吧?
她的心升起一些新的渴盼,尤其当她发现左啸虎握住她手的时候,项擎朗的眼里在冒火,她觉得有趣,逐渐体会到他的占有欲似乎有增强的趋势。
或许英雄终究不是只存在神话中,她也可以得到她的英雄。
冥思间,她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