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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天外来信(礼物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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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五月九日

丁一芳读完信叫一声“我的好兄弟”,老泪纵横,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我认为,你就是个混蛋。怎么样,有人出现过,在你的眼前一亮,可走着走着就溜了,对你来说,只是在你千疮百孔的身躯上多留了一个疤痕和回忆。记得我刚上任时,正是你鬼使神差就要落难的日子。我们在小酒馆对酌,你喝得醉醺醺,神昏颠倒,魂不守舍,可你念叨的人还是她贞香。看来,只有喝醉酒才知道爱的人是谁。你生生地背叛了她,背叛了你们的誓言,算是把她伤透了,可当你走背运,她却还在等你,可见只有倒霉时才知道是谁爱你疼你。

一个人一辈子也许会爱上几个,可最后相伴的只有一个。只有一人知冷知热陪你走到天尽头。有个人肯陪你走到最后,那是你的福气,千万要珍惜。

劝你像个老爷们,别把那个你深爱的人当人情推来让去,这只会让她更伤心。

我承认自己爱她,或许比你更爱,因为我懂她,绝不会辜负她。可遗憾的是我这枪林弹雨过来之人却争不过斗不过你,只得放弃。我曾不服气

过,想我哪点不如你,可后来想明白了,那是个天地间重情义的女子,你们是结发,我半路杀出来,怎敢和你争高低。

失踪的丁一芳早已成为茶馆的过去,收信人看看信,无奈摇头,便将这来自省城的信随手扔进了茶叶柜。十多年过去,一个饱经风霜的老茶倌收拾柜桶时,从柜缝里发现了这封被鼠咬虫啃过的信,熟知丁一芳故事的老茶倌把寻找书信的主人当成了一件紧要事,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丁一芳,才使信件物归原主。

十三个年轮,十三个严寒酷暑,四千七百多个日日夜夜。

当老村长把信差领到止锣庵时,西天一片烧得火红的晚霞正照在丁一芳的菜地上。庵堂门口的小竹凳子上坐着丁一芳,他的手上剥着玉米,一副新制的木制拐杖安静地倚在他那条残缺的腿上。

他听说是一封信,一封十几年前的信,站起来伸手颤巍巍地接过信,紧紧地贴在胸口。老村长和信差走了,他又颤抖着拆开被鼠咬虫啃的信封,一气阅完。

武天明在信中写道:

再把她的手牵上吧,牵上了别松开,一起往前,走一天,少一天,人生百年却如梦,都在转眼间。下辈子你会牵谁的手不知道,可有一点我深信不疑,你再也碰不到,寻不见她了。

我走了,退休一身轻松,无牵无挂,将在儿子这里小住一段时日,然后落叶归根回到乡下去。家乡的黄土天高地阔,莲荷飘香,生与斯,葬于斯,我甘愿在那里了此一生。

我不会再回云江城里了,好好过你们余下的日子。

就此别过!

武天明

老兄:

你还好吧?

你一定没想到我会给你写信,就像当初我没想到你会把我从死亡的森林里救活。一报还一报,我们谁也不欠谁,算是扯平了。

回家吧!别死要面子活受罪,死撑着残废的身躯,心里却像在打仗,这是自寻烦恼,何苦来着!

我早年打仗后来做官,虽然什么都没留下,倒长了点见识。人活着不容易,必历经许多磨难,人的心只有一颗,肺只有一个,骨头架子也只有一副,转眼间就会残破劳损,一天不如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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