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想生的时候才生
一亿法国人亦非难事,
我国每年有30万例堕胎,这是对妇女的残害,对法律的践踏。对于广大本该获得法律保护的国民而言,这是极大的羞辱和创伤。我们不能再对此视而不见。<a id="filepos270409" href="#filepos288575"><sup><small><a href="#filepos288575">[5]</a></small></sup></a>
但凡无须你付代价。
民众群情激昂,高层却毫无反应,如同不看、不听、不说的“三不猴”。在乔治·让·蓬皮杜任职总统期间,没有一项支持堕胎的提案能走到国民议会。唯一的例外是一项提议在强奸和乱伦情况下堕胎的特殊法案,结果议会连审都没有审。不过在蓬皮杜之后,权柄到了左翼手中。接下来的瓦莱里·吉斯卡尔·德斯坦在竞选期间一直小心翼翼地不对堕胎问题表态,当选后很快任命西蒙娜·韦依为卫生部部长。于是1974年秋天,新任卫生部部长韦依提出了第一部放宽和规范自愿终止妊娠医疗手段的法案。
若贫女不得再去英国,
资产阶级国家的“十诫”
——阿根廷争取堕胎权运动的口号,2018年
当人生而为女,
Aborto legal ya!(“堕胎合法化!”)
胎儿有得选,女人没得选。
也正因为如此,反堕胎主义者们大为震撼——妇女们不仅绕过了禁令,还把选择权握在了自己手里!时任卫生部部长米歇尔·波尼亚托夫斯基严正警告自己的继任者西蒙娜·韦依<a id="filepos269056" href="#filepos288331"><sup><small><a href="#filepos288331">[4]</a></small></sup></a> 要赶快行动:“再等下去,不知哪天你走进部里,就会发现办公室潜进了一队“争取解放堕胎和节育运动”组织的人,正摩拳擦掌准备做人流。”真的吗?我们拭目以待!
事态将不可挽救。
另一项至关重要的改变也始于1972年(“争取解放堕胎和节育运动”组织接下来会发挥主导作用)——“卡曼法”<a id="filepos267872" href="#filepos287817"><sup><small><a href="#filepos287817">[3]</a></small></sup></a> 开始应用。这一点如今很少有人提及,但十分关键。简单来说,“卡曼法”是一种通过抽吸实现人工流产的技术,相比传统的刮宫术,它创伤更小,给孕妇造成的痛苦更少,危险系数也更低。这项技术普及后,有效减少了刮宫流产导致的并发症并降低了死亡率。更重要的是,通过卡曼法堕胎,心态会完全不同。这种堕胎通常在公寓里进行,女人们聚在一起互诉衷肠,互相安慰,然后由训练有素的医务人员(通常是护士或助产士)来辅助完成流产。这使得妇女可以跳过私人医生(大多是男性),在姐妹之间实现“自助”堕胎,从而重新掌控自己的身体。换言之,这以超越人工流产本身的方式进一步解放了妇女。
因此,你将失业,
1972年,斗争来到了博比尼审判的阶段。一个名叫玛丽–克莱尔的年轻女孩被强奸后去做了人流。结果强奸犯(她的男朋友)反咬一口,把她和帮助她实施堕胎的母亲一起告上了法庭。吉塞勒·哈利米全身心扑在这个案子上,以此为契机痛斥了1920年禁止避孕法的虚伪和残暴。最终,年轻女孩被无罪释放,其母被从轻发落。博比尼审判再一次体现出司法系统的迟缓。1973年,上文提到的“争取解放堕胎和节育运动”组织诞生。该组织包车带团去荷兰和英国旅行,旅游大巴每周在马路上“招摇过市”:“这不是出国旅游的车,是出国做人流的车。”
且慢,还没到能放开庆祝的时候。为了能顺利通过,这部法案提前设置了诸多“黄线”:第一,该法案不是永久性的,有效期五年;第二,怀孕十周以内可以合法实施堕胎,十周以上为非法;第三,如果孕妇是未成年人,需要获得父母许可;第四,想要堕胎的孕妇会被约谈,会被劝说打消其想法;第五,依据“良心条款”,医生如果认为有违个人的职业道德信念,可以选择拒绝;第六,一切费用不可以走社保;最重要的一条,一切都要在医生的监管下进行——不准再搞女性“自助”。不过,好吧,都已经到这个地步了……
只要德勃雷声称有一亿法国人,
在众议院的会场,辩论持续了整整两天。没人遵守投票纪律和发言时间限制,场面一度失控,状况百出。除了少数几位发言人仍然庄严持重之外,不少议员口出恶言,言辞不忍卒听。波旁宫外也是热闹非凡,挤满了前来示威的女权主义者,而反对派则集聚协和广场,拨着念珠默诵《玫瑰经》。最终,议员们在凌晨3点40分表决,投票结果:284票支持,189票反对,多数通过,胜利了!从今往后,法国女人可以自由终止妊娠了!
妇女就不得堕胎。
——西蒙娜·韦依(1927—2017),法国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