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MeToo”运动
墙壁坚实,房间里温暖宜人;
依照法律,强奸是一种犯罪。然而在事实层面,强奸几乎从未被认为侵害了妇女的权益,只在少数情况下被认为侵害了拥有她的男人的权益。对于男人来说,享受女人的身体是一种共享的权利,唯一的边界就是其他男人对女人的所有权。没有主人的女人,是所有人的共同财产。
几扇窗户,想看进去不必惊慌。
3.强奸没有作为针对妇女的犯罪而受到应有的惩罚。
(副歌)
我们不想再被强奸折磨,不想再生活在对强奸的恐惧中。右派和左派在这件事情上,有时都会为之辩护。右派说,强奸是精神病人、移民、酗酒者、边缘人群和性瘾患者的问题。左派则说,强奸泛滥是性苦闷的结果,为了抗击资本主义,我们理应把自己奉献给强奸犯。我们不再忍受这套受害者有罪论,也不再羞于谴责强奸、打击强奸犯。我们不会再容许强奸的受害者在法庭上变成被指控的人。我们现在知道,反对父权制暴力的斗争不可逆转,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寻找和创造。男性提出的唯一关系模式,即强奸的模式终将被替代。
6.强奸不是一种命运。
1978年,安妮·西尔韦斯特《可爱的房子》
不存在所谓的“欲拒还迎”,当一个女人说“不要”时,她的意思就是“不要”。为了能延续他们的帝国主义,男性编造出一套被动的、受虐的女性形象,她们在性关系中百依百顺。这使得全体男性(甚至包括一部分女性)自欺欺人地认为,强奸可能是受害者“自作自受”,是“招惹”来的,是“默许”的,她们私底下对此“甘之如饴”。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不存在真正“用强”的强奸。
卡朗格峡湾一案审理同年,法国唱作人安妮·西尔韦斯特创作并演唱了这首《可爱的房子》(“BC音乐”发行)。歌手运用一系列巧妙的比喻重现了一场强奸,准确地反映出大众审视受害者的习惯。初听这首歌,你会以为唱的是入室抢劫、毁坏财物的故事。然而随着歌词的铺陈,听者会反应过来,所谓“可爱的房子”,实际指的是一个被轮奸的年轻女子。
强奸是妇女在父权制社会中遭受的永恒暴力的体现。每个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对女性的性侵犯从未停止,有的明目张胆,有的鬼鬼祟祟。女性的“围猎乐园”,一天24小时开放,全年无休。
不,不,我不是在编故事。
2.强奸不是一个意外。
发生过什么,我只是原样讲一遍。
强奸是无数妇女每天都要面对的现实,不论是在街上还是在室内,不论是白天上班还是晚上回家,即便有幸逃过它的乔装,对强奸的恐惧依旧深植于骨髓。这是自童年起就挥之不去的梦魇,而我们的经历更无益于驱散它的纠缠。
5.强奸非女性所愿,也不会给女性带来快感。
那是一所可爱的房子,一所好房子。
强奸是父权制社会赖以维系的身体和文化行为。剥离了对女性身体,以及女性生产和再生产能力的占有与剥削,父权制就无以为继。为了使这种占有合法化,父权制社会炮制出一系列愚蠢的神话:男人的性欲“难以自已”“无法控制”“不可抗拒”。一句话,这就是所谓的“阳刚之气”。
苔藓湿润,长在刚刚好的角落;
4.强奸不是一种自然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