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小说 >去他的父权制 > 第三章 两性的新秩序

第三章 两性的新秩序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吉塞勒·哈利米(1927—2020),法国律师

仔细看看,卖淫无处不在:妇女被视作可以交易的商品。

《法国民法典》对女性的压迫旷日持久。从20世纪起,压迫开始出现松动。1905年,已婚妇女取得了在未经丈夫准许的情况下提交诉讼的权利。从1907年开始,妻子们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薪资(但依然无权处理其他财产)。1938年,1804年版《法国民法典》的第213条得到修正,女性的民事行为能力得到承认。夫权同样被取消,妻子不再有顺从丈夫的义务。留在丈夫手中的权利有选择居住地、禁止妻子从事某种工作,以及行使亲权。直到1967年,妇女才有权独立在银行开户;从1970年起,妇女住在哪里不用再听人吩咐了;1975年,“血红条款”从《法国刑法典》中被删除,通奸也不再被视为犯罪。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活下去,卖淫有时是唯一的出路,而一旦选择了这条路,就很难再回头。还有哪个行当更为人所不齿,赚得更少?第一个拿到“执照”的妓女是谁,第一个站街拉客的又是谁,有人记得吗?

到了《法国民法典》诞生一百周年,也就是1904年时,动员开始显得前所未有地符合时代精神。那一年,在索邦大学举办的《法国民法典》一百周年纪念仪式上,卡罗琳·考夫曼在大阶梯教室里放飞了几个巨大的气球,上面写着“《法国民法典》压垮了女性,是共和国之耻”。考夫曼因“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被逮捕。于贝蒂娜·奥克莱尔象征性地烧掉了一本《法国民法典》,并在《激进报》上为自己辩护说,《法国民法典》“与法国当下的政体相悖,王权——男性的王权——因为它而在家庭和国家得到了延续”(《激进报》,1904年8月29日)。

为什么要有卖淫业?(卖淫业据称是全世界最古老的职业。)

到了19世纪末,妇女参政论者接过了抵制《法国民法典》的斗争大旗。她们恰如其分地选择了7月14日作为抵制活动的行动日,本节开头提到的涂鸦出现的日期就是这么来的。正如于贝蒂娜·奥克莱尔在她创立的报纸《女公民》上所写的那样:“对于妇女们而言,7月14日这个日子能唤起的记忆唯有这些,即缺乏信仰的男人如何背信弃义,邀请她们承担平等的义务,却又拒绝给她们平等的权利。他们劝诱女人在枪林弹雨中打倒独裁,却转头又在她们辛苦摧毁的堡垒的残垣周围炮制了比巴士底狱还要可怕的《法国民法典》。”(1882年7月2日至8月6日,总第62期)

男人一结婚,就会觉得妻子的财产和劳动成果都归他所有,所以很自然地,会随心所欲地花这笔钱,或是用它来满足自己敛财的欲望。

和妓女一起,抵制卖淫!

过去国民公会制定的法典是合理的,而《法国民法典》则让婚姻成为一种以夫妻不平等为基础的结合。在这样的婚姻里,如果妻子从共同生活的第一天起,就不具备不顾法律的规定而要与丈夫平起平坐的个性,那么她余生都会成为婚姻暴政的受害者。

妓女们占领了教堂。萦绕在四周、挥之不散的虚伪,被她们彻底击碎……

妻子给夫妻共同体带来的好处和丈夫一样多,甚至往往更多,而她对丈夫投入的共同财产没有任何权利,甚至对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也无权置喙。就因为她是女人吗?不是,因为如果一个女人选择与一个男人合伙做生意,无论在哪个行业,在法律上她都与男性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正因为她已经结婚,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就此丧失了行为能力,才无权以土地资产牟利,更无权自由处置。人们担心她不知道怎么运用,所以为了避免她滥用,干脆从一开始就剥夺了她的这项权利……

普拉德尔曾说过,要取缔卖淫业,唯一的办法是把每一个法国男人的生殖器割掉。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理解19世纪的女性为何要抵制《法国民法典》,称其为“囚禁女性的巴士底狱”。整个19世纪,妇女们抓住每一个机会批判《法国民法典》,抗议它对女性民事行为能力的剥夺,抗议法律强加给女性的驯顺。在1832年8月15日这一期的《自由之女报:妇女的事业》上,让娜·德鲁安写道:“我们不想再听人说‘妻子应该顺从丈夫’之类的老话了,我们想要的是基于平等的婚姻。单身总比当奴隶好!”

生殖器体现了男人的雄风,象征着男性的无所不能,意义非凡,应当利用一切手段(无论是妻子还是妓女)来满足。

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如此,是不是干脆别结婚了?从法律角度来说,的确是这样,因为成年未婚女性是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让娜·德鲁安、欧仁妮·尼布瓦耶,以及更晚一些的马德莱娜·佩尔蒂埃都曾为不婚主义辩护。然而,考虑到“老姑娘”(这个称呼已经算客气了)要在社会上忍受的耻辱和女性工作微薄的薪资,单身女性的现实状况远远称不上诱人。剩下的,就只有守寡了……如果丈夫死得出其不意,没来得及给妻子留下“家事忠告”,那可能还不错。可如果他早早料到了后事,守寡的妻子就会落入公婆的掌控,没法从中获得什么好处。即便如此,自19世纪末开始,“不结婚的快乐女人”这一形象逐渐变得广为人知:她们大多是城里人,出身不错,有家产继承或靠年金生活,周游各国,受过良好的教育,对于传统价值观指派给资产阶级女性的角色一律不理不睬。事实上,回顾前文提到的那些女性斗争带头人的婚姻状况,会发现其中绝大多数要么终身未婚,要么守寡。从于贝蒂娜·奥克莱尔算起,露西·博、奥兰普·德古热、卡罗琳·考夫曼、路易丝·米歇尔、马德莱娜·佩尔蒂埃、约瑟芬·庞加莱、弗洛拉·特里斯坦都没有丈夫,不是从没结过婚,就是很快守了寡。波利娜·罗兰选择同居而不结婚,理由如下:“我永远不会在一个没法百分百承认夫妻平等的社会里和任何一个男人结为夫妇。”让娜·德鲁安明确将叫她“德罗什老婆”的法官驳了回去,强调他应该用本名称呼她——她在结婚后依然保留了出嫁前的姓氏。独身可以是一种个人选择,也可以被视作一种必然现象:19世纪,不少职业向女性打开了大门,比如教员、护士、售货员、邮局柜员等,随之而来的解放让不婚成为一种情理之中的选择。不婚比例的上升也和女同性恋盛行有关:公开的女同性恋在恐同情绪严重的19世纪还不被容许,因此需要以不婚为掩护。

对女性的压迫就是这样来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女人总是需要为男人服务。

作为女性,我们无法置身事外。

于贝蒂娜·奥克莱尔和她的“婚姻契约论”

为什么要做妓女?

然而,婚姻中支配权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要想在家务劳动、子女教育以及情感付出等方面平等承担义务,还有很长的路。正如女权主义记者蒂蒂乌·勒科克所言:“女权主义的斗争是在脏衣篮前取得胜利的。”

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给女性提供足够的可能性,让她们找到一份有价值的工作,拿到应得的报酬。

小说APP安卓版, 点击下载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