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样,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但在别人眼里,可能只是一根金黄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说得没错,离开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树枝会逐渐变成金黄色。
没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没穿袜子,怪怪的。
这种喝咖啡的习惯,持续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来到台北工作时,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写的《爱尔兰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欲望。
写封E-mail问他,他回信说他是在台南喝到爱尔兰咖啡,而非在小说中所描述的台北。
只要写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东西,都会隐隐作痛。
还有,如果想到了荃,就会觉得对不起明菁抽搐的背。
于是右肩也会跟着疼痛。
看到第七根烟上写的咖啡,让我突然很想喝杯热咖啡。
可是现在是在火车上啊,到哪找热咖啡呢?
他也强调,只要是道地的爱尔兰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样的。
爱尔兰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会限制该在哪种咖啡馆品尝。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话,他说爱尔兰咖啡对他而言,是有意义的。
但对别人来说,可能就只是一种咖啡而已,没什么了不起。
与其想喝属于别人的爱尔兰咖啡,不如寻找属于自己的珍珠奶茶,或是可口可乐也行。
而只要开水一冲就可饮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对我来说,跟普通的饮料并无差别。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时候,认识荃。
大约是在研二下学期,赶毕业论文最忙碌的那阵子。
那时一进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码得煮两杯咖啡,没有一天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