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她笑笑,没有,没有。调侃自己地笑着。
家里很不宽裕,很小出来作童星,没有什么可以羡慕,因为没有钱念书。不喜欢穿钉着珠子的衣服,因为我的母亲一开始的工作就是帮人家钉礼服上的珠子,每天钉,没有休止。所以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会出来演戏。
演戏为你带来什么。
名和利——不过想深一层,都是空的。开始我是作童星,片酬少,演的不过是别人的儿女,还有时要演父母双亡的孤儿;再大一些流行神怪片,演别人的师弟师妹,被抓起来关在山洞等着武刚高强的人来救我;后来兴歌舞片、青春片就学学唱歌跳舞,我学过舞蹈和钢琴,所以并不困难,搭配我的男生当时已经非常有演戏经验;后来是严肃一些的文艺片,台湾的比香港来得精致细腻我就去那里拍;后来是搞笑,这个时代的潮流变,人老了适应生存,就搞笑。
所有的潮流都是变的。(都说世事常变,变幻原是永恒。)
文荻叹了口气。
我们都不要想了。是的,应该不想了。
那天看电视,看到了丁如茵,我想她应该是四五十岁了。四十还是五十,却模糊起来。因为她的职业使得一切的真实性模糊起来。
丁如茵不是本名。
所有明星的本名都是庸俗可怕的,清纯的梁咏琪原名梁碧芝,妖娆的李汶叫李美琳……都是庸俗的平凡的,街上的阿三阿四都是这种名字。
丁如茵是活的香港电影史。
最近还得到世界影展最佳女主角。演一个失业的女子,并且患上乳癌,切去半边乳房。我不喜欢这样绝对的题材,不过要承认她演的好。
里面的她,最后到公园坐在秋千上荡,脸上浮现着苍凉的表情,。
我们的生命有时不得不如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如此。
我看着最后的一场,戏里面显得苍老,象一个真正的患者。天暗下去,混沌起来她坐在公园里,凭吊着时间的流逝。
丁如茵的名字是半个世纪之前。
她叫丁梅宝,祖籍上海,随母亲来到香港。她是横跨半个世纪的电影明星,四岁开始演艺生涯。
电视里采访她,穿着唐装,白色的上衣绣着一朵朵的大红的茶花,头发削的菲薄,染成暗暗的栗色,下巴还是尖俏的,有着少女时代的俏意。眼角有细纹,心平气和地老去,没有一点不平。双手放在黑黑的裤子上,细细的交叠着,安静的。时间就是这样线性流逝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报纸报导,她的家里是非常有钱的。报纸说的不可以相信,随便一个小明星在那个时代的宣传都是:美丽纯洁、有灵气、有文化。最后看到的不过耳耳。
报纸说的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