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可是这一段,小媚无端与小宝疏远,那一脸的欲言又止,让小宝急都无从急起。问多了,小媚终于吞吞吐吐说:“你是不是……不行呀?要不然,你是BL?”这真正是五雷轰顶。小媚说,她们全寝室的姐妹听说他们至今尚未嗨咻后,展开五昼夜热烈讨论后得出的结果。
失身记
人生至此,我身边不再有美少年爱人,幸亏还有美少年的忘年交们。——我爱美少年,美少年们爱不爱我,那是另一个话题。
美少年之一小宝,曾经在我单位实习过的大四男生,高挑,瘦削,一把微鬈的头发配着浓眉。青春的高原还一望无际,他的笑容是一部叫做《纯真年代》的老电影。
看着他,我知道时间是多么残忍地将我甩下,满腔感慨也只能捏捏他的面颊——惭愧他仍是缎子脸,我早就是锯子手——“不要老呀,一定不要老。等我赚好多好多钱,养你做小。即使啥也不干,我赏心悦目总可以吧。”
小宝很懂事地陪着我们一干大姐姐们笑,然后正色道:不,他不要做小。
若素在午夜打电话给我,背景声是车来车往,她向我坦白,她刚刚从前男友的被窝里出来,在大街上流浪。
那男人甚至不留她过夜,做爱过后,一身心满意足的疲惫,一点点虚构出来的动物感伤,闭着眼道:“我女朋友,快下夜班了。”翻一个身,“你没留什么在这里吧?帮我把套套带出去。”
一刹那,若素想杀了他,抑或杀了自己。
早就知道了他的无耻。第一次抓到他越轨,若素大哭大闹,他的声音比若素还大。两个人大打出手,扭成一团时,若素忽然嗅到他微微蒸腾的汗,带着盛夏平原的熟透气味,热带植物蓬勃成长,豹在草丛间奔驰——那是肉欲的、之于若素最色情的气味。忽然之间她忘了自己在生气,身体里有座大坝开闸,春水三千飞奔而下,她像豆腐渣工程,被泡得酥软……
“苟且”。若素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这一段恋情。理智上,她知道他并非佳偶。他的学历背景、他的职业都不过中等,虽然整天叫嚣要怎样怎样,不过是志大才疏;感情上,她甚至唾弃他。他不懂得爱也不了解尊重,他对女人不主动不拒绝,但绝对不肯花钱;但她,却深深迷恋他的肉身。
他不要一夜情,也不要三不主义,他不要嫖娼宿妓甚至希望结婚之后永不离婚。我们听着,面面相觑。
都说饮食男女,他不要属于他的那一份爱情,是满大街的水煮鱼,却是极品镇店之宝、传说中的三头鲍,矜贵、优雅、每一次都是盛宴。他说难道男人没有权利追求幸福以及一生的爱情?我们再次面面相觑,终于怯生生问,但,那最原始的……小宝理直气壮答我,如果弗洛伊德说性在脑中,那么,他但愿让大头管理小头,而不是反过来。
同一个小宝,上周末打电话给我,期期艾艾半晌,声音里有按捺不了的狂喜,却也有意乱神迷的惶惑,甚至,一丝丝沮丧,慢慢扩散,像一杯浇在蛋糕上的巧克力酱,越渗越深。他说,他失身了。
——我说稍等,我厨房水开了。他不知道,我小心盖上话筒,冲到卫生间狂笑一分钟。
美少年小宝,挑挑拣拣遇上了美少女小媚,两人要好得去食堂都手拉手,番茄炒牛腩里那几块罕有的牛腩也要你推我让一番。小宝的父母来学校见过小媚,只怕小宝年轻把持不住,百般叮咛不要……不要……尤其千千万万不要弄出人命来(当然老人家不可能说得这么直白,这是小宝心领神会的)。小宝待小媚,遂像周邦彦对他的荷,绝不亵玩。
不,他并不是一个床上的超人,所谓一昼夜五次或者一次两小时,这些惊世骇俗的传说统统与他无关。但奇$%^书*(网!&*$收集整理怎么说呢?他身体的气味,给若素最深的诱惑,像一个设置好的“芝麻开门”,若素的情欲之门随即訇然打开,无论那来者是圣人还是盗者。这是宿命还是基因,生命做了最神秘的安排。
他们打架吵架,然后又像一对偷情男女一样,在床上和好。她的情与理都在以森林般的手臂来阻止,极欢时她也听得到内里羞耻的低语:这样,她与潘金莲有什么区别呢?但当她决意离开——这是惟一正确的选择她知道,她却在静夜惊醒,大床极地般冷寂,有一团火球在追逐她,把她烧成灰烬,她不怀念他的人,她却渴望他的身体……辗转数次,分了又合,最后是他厌倦了。
若素不是没有遇过好男子,自有让她心微微一摇曳的,她的身体却纹丝不动,像上了一道隐形的锁。而在这一个雨后的星夜,她来他时常鬼混的酒吧,她要什么,其实她非常清楚,她得到了满足也得到了屈辱。
若素说,或许此后她会在万人之间寻寻觅觅,因为她必须不断寻找那更好的,更能唤醒她的肉身,让新的瘾来覆盖旧的,让荷尔蒙互相追索,若素决定顺从身体的召引。
而让基因来决定她的命运吧,若素说,我已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