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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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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的,乳房在20世纪末已经变得全然商品化,我们从《泰坦尼克乳头》(TitanicTits)、《胸罩克星》(BraBuster)等杂志便可嗅出钞票味,也可从冰敷乳头的模特儿、外科隆乳整形手术、创造丰乳假象的内衣工业、保证乳房美白平滑坚挺的化妆品工业、刊登诚征床上男伴广告的英国女人……嗅出乳房创造的浓厚钞票味。如果我们持续剥削女性的乳房,到了千禧年,将看到更多失控的西方乳房拜物狂潮。

首先,我们便不能忽视乳头环现象,透过专业打洞师父的促销,乳头环已经在伦敦、洛杉矶等大都市造成风潮,成为喜爱冒险的年轻男女的时髦配件。虽然据说穿打乳头环便宜、省时,过程无痛,我还是很好奇人们为何要穿乳头环,乳头环的意义是什么?

就如同乳房的其他意象一样,穿乳头环也有其意识与潜意识的动机。女人穿上乳头环可能是“标示生命转折”、“创造新的性感认同”,让乳房“更令人兴奋”,甚至只是显示自己不同于传统女人。还有可能,她们想藉此向可能的性伴侣表白自己不是个哺育者,至少现阶段不是。对不少观察家而言,乳头环就像维多利亚时代的紧身褡,与其说它代表了生命过渡与情色装饰,不如说它是自残身体。

不管哪种形式的身体穿刺——耳洞、鼻环、脐环、乳头环,都是人类企图美化自然身体,也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盛行于全球各地,不同文化的身体穿刺各有千秋。就拿穿耳洞来说,大多数文化都流行在耳垂上穿洞,悬挂上各式材质与形状的耳环,但是日本人便极端鄙夷穿耳洞,认为它是自残身体,会招来厄运。印第安妇女的鼻环一度被美国拓荒者视为野蛮,但是现在每四个美国女孩就有一个穿鼻环。不管我们如何美化自然的身体,都有被他人视为野蛮的可能,而不管最新流行的体态与乳房多么奇怪,也总是有人等着大发其财。各式利用女人乳房的产品如义乳、魔术胸罩、丰胸乳液、乳房填充物、乳头环(或者乳晕胭脂与纹身)让商业巨轮运转,餍足无数男女的幻想,对他们而言,乳房值得以一切手段增大与照料!

打从一开始,色情行业便连结了性与金钱。色情(pornography)一字源自希腊文的妓女(porne)与书写(grapho),亦即书写妓女。慢慢的,色情代表一切有关妓女与顾客的文学书写,根据《牛津英文大辞典》,色情指“猥亵的书写与图片画面”,当然,困难处在如何界定猥亵。史上多数时刻,猥亵意指触犯性道德标准,不为社会所接受,但是所谓的“可接受的性行为”常随时代、国情与社会不同而改变,也因个人差异与生命阶段而有所不同。我也和自诩宽容的人一样,通常不觉得赤裸的性有何不妥。比如,大文豪劳伦斯的作品曾引发20世纪最轰动的猥亵审判,但是对我而言,无论是他的作品,或者杂志封面上捧着乳房的女人照片,都不叫色情,因为物化身体部位或许引人厌恶,却不是色情。

就我的标准而言,真正的色情是结合了性与暴力,它的施暴者多数为男人,施暴对象则多数是女人。社会学者罗素(DianaRussell)对色情有如下谨慎精确的定义:“结合性与(或)性器官的暴露,伴随着施虐或贬抑情节,表现手法显示其认可、原谅或鼓励施虐与贬抑的行为。”

这类作品通常和情色(erotica)作品有显著差别,后者即使露骨性感、挑逗万分,通常都不会出现有害的情节。我之所以强调“通常”,是因为不同的人对伤害的起点有不同的判断。有的人认为打从文艺复兴时期,画家让裸女与衣着整齐的男人出现在同一个画面,伤害便开始了,它显示了两性的权力落差,直到今日都未消失。有的人则认为将女性身体部位视为商品,就是一种伤害,应当坚决反对。

因此,情色与色情之间的确存有灰色地带,但是女人如果被迫从事性行为,比如被剥光衣裳、手铐铐住、鞭打、强暴,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节,这就是色情!当饶舌歌手“冰T(Ice-T)在歌词中描绘轮暴场面,描写用手电筒照亮受暴妇女的乳头,这就是色情!当《好色客》杂志刊登男子用钳子夹住非洲女人乳头的照片,图说写着读者如果能看到拍摄现场,保证阴茎当场硬起四分之三,这也是色情!当五花大绑的照片显示男子用针戳刺、用剪刀割剪、用火钳夹住女人的乳房时,这就是色情!

在一本名为《乳头与身体酷刑照片》(TitandBodyTorturePhotos)杂志里,统统都是肢残女性乳房的照片。我们不难理解何以女性乳房会成为性虐待者偏好的目标,因为精神骚乱者往往会攻击他们最畏惧的东西。罗琳娜(LorenaBobbit)便因屡遭丈夫强暴毒打,终于趁丈夫巴比特熟睡时,阉刨了他的阴茎〔巴比特后来跑去拍春宫片)。男人肢残女性的乳房(或者观看女性乳房被肢残)、攻击想像中的女性力量泉源,从中得到虐待的快感。惟有出于庞大的恨意,男人才会肢残女性最性感、最母性的所在。

鱼与熊掌:言论自由与免于恐惧的自由

你不妨走进色情商店,翻翻架上的杂志,然后自问你希望所处的社区、所居住的城市里出现这类东西吗?你的态度很重要,因为如果没有细看过它们的内容,便很容易站在言论自由的立场捍卫色情出版的存在权利。

色情捍卫者之一史卓珊(NadineStrossen)认为,检查制度与反偎褒法实质上对女人有害,箝制了女性自我表达的途径。史卓珊指出阅读色情出版品的女性人口日益增多,包括女性主义者、异性恋者与女同志。史卓珊的敌对阵营是反色情的女性主义者,包括麦金侬(CatherineMacKinnon)与铎金(AndreaDworkin),她们起草了一项反色情草案,将色情定义为“歧视”,使其适用于反歧视法。印第安纳波利斯市通过了这条反色情法案,1986年却遭最高法院判为违宪,倒是邻国加拿大采用了此条反色情法。

目前,有关色情的烽火论战其实反映了美国人所信奉的两大自由:言论自由与免于恐惧的自由。在暴力笼罩全美的阴影下,许多人(包括作者在内)相信放任的色情就如同缺乏管制的枪支一样,正逐渐侵犯人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对许多女人而言,免于暴力加身(性侵犯、殴打、枪杀与强暴)是一种恒常的关注,惟有完善的立法才能让她们获益。就我的观点而言,色情出版品既然连结了性与暴力,加深女人对性暴力的真实恐惧感,言论自由的保护伞便不应为它而张,羽翼它壮大成长。

色情出版品与消费商品如此强调乳房,让许多女人对自己的乳房爱恨并存,大胸脯的女人不是被男人言语骚扰,就是遭到禄山之爪偷袭。如果女人向这股拜物热潮投降,结架便会发现自己花大钱购买丰胸产品,虽然吸引了男人,也招来色狼进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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