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其实很多事情,不过是一念之差。丁香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出落得十分美丽。方家老人要替他们办了婚事。可是,方清辉那时要去赴郡试求取功名。他的想法,功成名就之后娶丁香过门更风光。
那时的时局已经不太安稳,四下里有流寇作乱,方清辉还是决意去赴郡试。他素有才名,而科举,是他唯一可以出身的途径。
他离开了。临行前与丁香依依惜别,约定互不相弃。可是当他赴试回来,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像许许多多故事里最常见的情节,丁香的美丽为她带来了祸端。她在去绣行寄卖绣品时,碰到了当地的恶少,知府大人的公子贺游之。
恶少一声令下,丁香被强抢入府做了他的小妾。
崇祯三年出生。"
白月马上想起伞上那枚小章,印的可不正是清辉二字!
时光已经静静流转了那么多年。这一晚,与那一晚之间,已经过去了数百年光阴。可
方清辉仍记得,那一晚他眼中所见的种种细节。
他那个时候,已经死去。
方清辉心胆俱裂。
他上下打点,买通了恶少府中的佣妇,得到了见丁香的机会。
在贺府的柴房中,丁香携伞而至。
哦,那把伞。那把伞本来不是什么重要物事,却在那个凄凉的日子里,见证了他们的苦难,成为这个故事里的重要道具。
那把伞,原本是方清辉送给丁香的。
新死,一抹孤魂。
鬼差来索他。他苦求:"上差容情,让我再去看一眼丁香可好?"
丁香,是他的未婚妻子。不过此刻,是旁人的小妾。
其实整个故事,并不出奇。无非是一对小儿女青梅竹马,自小订亲。及至长大,互有情意。然后,平地风波起。
真的,实在是一点不出奇。在崇祯十几年的时候,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