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给过。”
“你是怎样处理那个信封的?”
“我把它放在我办公桌的保险匣里了。”
“代文浦先生要开车去洛杉矶。他大约中午时离开天堂,想要当晚开到夫勒斯诺。”
“当代文浦先生离开的时候他是否给你留下什么指示?”
“我不知道你说的指示是什么意思。”她说得很快,好像要在法庭或者律师打断她的话之前就全部讲完似的,“代文浦先生曾经告诉过我如果他死亡的活我将保证把一封信交到警察手上。他对我说他妻子要毒死他并且……”
“稍等。”赛乐法官打断美宝·诺格。
“是。”万德林解释说,“代文浦先生对你说过的话对被告没有法律上的适用性,除非被告当时也在场。”
美宝·诺格不情愿地站起身,弯着腰对坐在旁边的律师交代了几句,然后走上证人席,宣了誓。
“在爱德·代文浦活着的时候,你受雇于他吗?”
“是的,先生。”
“你是什么时候最后见到他的?”
“11号。”
“我们并不反对,”梅森说,“把他们的谈话记录在案吧。”
“为什么?”赛乐法官说,“这并不能作为证据。”
“我不敢肯定,”梅森说,“但是这可能会是一个特例。我不反对。”
赛乐法官有些犹豫。
“好吧,”万德林说,“我换一种问法,法官大人。在你最后一次见到代文浦先生之前,他是否给过一个信封?”
“是星期天吗?”
“是的,先生。”
“你是在哪里见到他的?”
“在天堂。”
“之后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