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老天!”白莎打断地的话说:“你告诉我,为什么要我付钞票,去让对方知道他的声诉状有什么缺点,让他改良呢?”
“你不了解,柯太太。你只会自外行来看这件事。给一个抗辩状是有技术上的好处的。”
“什么好处,你说说看。”
“你得到了时间。”
“得到时间有什好处?”
“对方律师在场吗?”
“喔,当然,当然在场。”
“之后如何?”
“假如我方的立场正确,法官接纳这个抗辩状。”
“意思官司打赢了?”
“你把时间延后,你得到了时间。”
“得到了时间拿来做什么?”
沈律师用微笑要使白莎安静下来,但是他看到认真在发怒的脸色,他不安地说:“我亲爱的柯太太,你太激动了,要知道你对法律是外行。这些事件——”
“得到了那些时间你要拿来做什么?”白莎打断他话题,坚持自己的问题问。
“我们研究你的案子。”
“喔,不是的。之后法庭准许原告用十天时间正式修改他的声诉状。”
“给他们把声诉状做得更完善的机会?”
“可以如此说,用你们不懂法律的立场看来,是的。”
“每次辩论当然要花钞票吸?”
“当然,我要贡献时间的。这就是我告诉你的,500元可以包括一切正式开庭前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