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要。”
“啊?”
“我跟你说,每个礼拜都出去玩还得了。放假的时候我得预习数学,还有现代国文的作业,缴交期限应该是星期一没错吧?”
深春目前还是继续去学校上课。不过以现在的法律来看,就算变成了鬼魂,还是算作已经死亡,因此深春实际上并没有学籍。(但因为老师跟同学们的好意......还是该说故意找麻烦?居然把深春的位置安排在我隔壁。她生前我们可是不同班耶!)
“恩?从那边的窗子啊。跟早上的太阳一起咻地射进来的。”
房间里的窗户完全大开,因为太温暖的关系,所以睡觉的我好象忘记关了。窗户玻璃的正中央,贴着一张看不出来上面写了什么的护身符。不只是那里,家里的墙壁还有门上也都贴着一模一样的东西(只有玄关跟老妹的房间挂着十字架)。
听起来好象我是被什么奇怪的宗教集团给洗脑了一样,不过这实在是没办法。因为这些东西真的有用,可以有效地防止鬼魂进入。
在护身符或是十字架这种所谓有灵力的东西所保护的地方,鬼魂是没有办法进入的。
就如同我刚刚所说的,实际上到底是这些东西真的有灵力呢?还是由于鬼魂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因此容易受到暗示呢?详细的理由并没有人知道。
大部分的鬼魂说话时都会张开嘴巴,但那只不过是生前留下来的习惯,他们真正的声音,其实是像电波(没想到这种字眼,会像这样地出现在日常生活当中啊)一样的,因此没有办法录下他们的声音。当然他们也没办法出现在照片或是电视上。
......总而言之,从三年前起,就变得很普通的这种鬼魂化奇迹(唉唉,‘奇迹’这说法还真方便啊),还有变成了鬼魂的当事人与相关人士(这样说来,我也是其中一个),虽然有很多人为了不必生离死别,而感到非常高兴,但事实上,却有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伴随而来。
例如,鬼魂的人权该如何处理呢?如果被杀的人变成了鬼魂的话,那犯人到底还适不适用杀人罪?鬼魂的证言能够被采信吗?可不可以跟鬼魂结婚呢?万一鬼魂犯法了该怎么办?特别是对鬼魂而言,所谓的物理现象是没有用的,因此,鬼魂所造成的‘侵犯隐私权’变成了很严重的问题。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鬼魂的数量仍然稳定地增加中(以鬼魂产生大约是死亡人数的10%,而每年死亡人数为六千万人的情况下,简单计算一下,一年就会产生约六百万的鬼魂。也就是说,现在世界上,大约有将近两千万的鬼魂存在。要说他们是少数派的话,这个数量也太多了点......)。现况是,无论是鬼魂形成的真正原因、或是要解决他们带来的各种问题所需要的法律,从三年前到现在,几乎毫无进展。真是伤脑筋啊。
“起床咯——!”
反正,大部分人的意见都是:只要有用,管它什么原因呢!
顺带一提,这个护身符贴纸,在百圆商店一百圆就可以买到五张一套。看起来只不过是印着复杂图案的贴纸罢了,所以比起什么有灵力之类的,我倒觉‘具有影响力的暗示’这个说法,还比较有说服力哩!
“......好啦,有什么事?”
深春嘿嘿嘿地笑着,看了看蹩眉的我。
“我们去约会吧。”
耳边响起了直击大脑深处的巨大声音,我一点都不夸张。可能是睡傻了,脑袋瓜里,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一些有的没的,在意识朦胧的时候,想这些没有用的事情,是我的坏习惯。
按着发晕的头起身,在我隔壁的就是声音的主人。那是个小男生似的美少女,穿着短袖T恤跟迷你裙。只不过,她的身体浮在半空中,而且我可以透过她看到后面的景色。顺带一提,她的衣服也是透明的。
她叫白咲深春,又名“爱与和平的使者”。一个月前死与交通意外之后,成为了鬼魂。不但是我的青梅竹马,而且由于我在不算出于本意的情况之下,因神智错乱在大庭广众前连叫了好几次“我喜欢你”,而使她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早安!悠纪,难得今天不用上课,不要一直睡了啦!”
“......深春。你是从哪里进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