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与胡茵梦结婚。为替萧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萧孟能控告。胡茵梦受国民党唆使,做斗李敖秀,我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梦离婚。胡茵梦一方面招待记者宣告她对李敖的恨,一方面离婚第二天向李敖哭着诉说她的爱;一方面作证头一天告诉我报上登她骂李敖的话是乱写的、很没有斟酌的、太过分的,一方面作伪证时,又照旧太过分的很没有斟酌的乱说不误。
1981四十六岁。
八月十日再度入狱。入狱前我写道:“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她在国民党全会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
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连共产苏联、纳粹德国都怂恿不出来的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梦的“大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相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
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我,省政府《新生报》干脆漫画骂我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
在军法处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个人在二坪小房里过生日。同案难友刘辰旦送来一个蛋糕,等我十个月后已嫁人的小蕾送来一部TheBestofLife,萧孟能没有任何表示。赶上因蒋中正之死而来的减刑,九月二十二日,又改判八年六个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总军法处看守所移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被隔离监禁。
1976四十一岁。
仁爱教育实验所每周请教授一名来“洗脑”,我旁若无人,一言不发。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满,无保出狱(我说不愿连累朋友保我出狱,如因没有保人而不放人,我愿继续坐牢)。
在我未出狱前,国民党派我的老师吴俊才与我洽商,我指陈在叛乱案外,另以杠上开花的背信冤狱整我、判我一年的不当,经吴俊才查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相对要求我任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我以叛乱案的褫夺公权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证明所谓国民党法治,不过乃尔!乃同意。于是在出狱后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
1977四十二岁。
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前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的判我有罪。
在入狱前十六天,认识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认识的某个留学生的新婚夫人,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妇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岁时候,和一个我不认识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罗素“婚姻与道德”名着的境界。在这一两年里,在我床上,虽然不乏歌星解带、空姐横陈,但对我却是“目中有色,心中无色”。汝清却是一个例外(在我一生中,张敏英是最令我作梦的女人、君若是最慧敏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丽的女人、小蕾是最可爱最令我怀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梦是最风华绝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怜爱的女人。在正规之外,我一生中只有过五次和妓女在一起,并调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张灵肉一致的人,我不喜欢没有爱情的性行为,我觉得我在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与Martha同居。做土木包工。坚辞国际关系研究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
1978四十三岁。
做土木包工。吴俊才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
1979四十四岁。六月复出,出版《独白下的传统》,并在《中国时报》写专栏。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1980四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