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2章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2..│超过5000元至10000的部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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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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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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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
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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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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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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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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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超过5000元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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