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312节
等级要素所包含的两个方面(第305节,第308节)中的每一方面都会使谘议发生特殊的变化;此外,这些环节中有一个环节在这一领域的内部,同时也就是在现有的要素间,执行中介的特殊职能①,由此可见,这个环节也应该获得分立的存在,所以等级会议必须分为两院。
①参阅本书第304节。——译者
第313节
所以重要的是,凡进入等级要素的人应具有适应被邀参加处理普遍事务这种任务的品质、见解和意志。换句话说,问题不是个人作为抽象的单个人而发言,相反地,他应在处理普遍物的会议中使他的各种利益得以伸张。选民需要有使他们所派遣的议员执行和实现这一点的保障。
第310节
由于独立的财产已经在等级的第一部分中求得自己的权利,所以在以市民社会的变动不定的成分为基础的第二部分那里,保障代表们具有符合这一目的的品质和情绪的,主要是他们在官府和国家的职位上实际管理事务时所获得的和受过实践检验的情绪、技能和关于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设施和利益的知识,以及因此而发展起来并经过锻炼的官府和国家的智能。
附释:向所谓人民方面要求这种保障时,关于自己的主观意见总认为这种要求是多余的,甚至也许是侮辱性的。但是国家用来作为自己的规定的是某种客观的东西,而不是主观的意见及其自信;对国家说来,个人只可能是他身上那种能够客观地加以认识和考验的东西,国家应该特别加以注意的正是等级要素第二部分的这个方面,因为这一部分的根源是在以特殊物为目的的利益和职业方面,这里正是偶然性、变化性和任性的表现场所。
外界的条件,即一定数量的财产,单独地看来,显得是片面性的极端,正好象选民赤裸裸的主观信任和意见是另一个片面性的极端。这两者都是抽象的概念,它们与讨论国家事务所必要的和第302节指出的各种规定中所包含的具体特质,适成一个对照。
除此以外,在选举自治团体和协会的首脑人物和其他职员时,财产这一特质有可以发生作用的场合,尤其如果好多这些事务的管理是义务职,或直接与等级事务有关而其成员是不取任何报酬的。
第311节
议员既然由市民社会选派,这种选派就还有这样一层意思,即议员们熟悉并亲身体验到市民社会的特殊的需要、困难和利益。按照市民社会的本性,议员是由市民社会中各种同业公会选派出来的(第308节),而且这种简单的选派方式又不致遭到抽象和原子式观念的破坏,所以议员的选派就直接实现着上述观点的要求,而选派者的选举不是完全多余的,就是拿意见和任性当儿戏。
附释:在社会生活每一特殊的重要部门(如商业、工业等等)的议员中都有切实了解并亲身参加这一部门的个人,这显然是很有意义的;如果主张无定形的不确定的选举,这一重要情况就会被偶然性所支配。但是所有这些部门都和其他部门一样有权选派代表。如果议员被看做代表,那末只是当议员不是个别的人和某种不确定的群众的代表,而是社会生活的某一重要领域的代表,是这一领域的巨大利益的代表的时候,这一点才具有有机的合乎理性的意义。这样看来,代表制的意义就不在于一个人代替另一个人,而在于利益本身真正体现在自己。的代表身上,正如代表体现自己的客观原质一样。
关于许多单个的人所进行的选举,还可以指出一点:特别是在大国里,由于选民众多,一票的作用无足轻重,所以不可避免地要有人对自己的投票抱漠不关心的态度,而且有投票权的人虽然赞扬这种权利并对其推崇备至,但却不去投票。这样一来,这种制度就会造成和它本身的规定相反的结果,而选举就会被少数人、被某一党派所操纵,从而被那种正好应当加以消除的特殊的偶然的利益所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