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们在哪里见过?”我不禁问,“邻居?念过同一个学校?不对哦,你小我四岁,初中、高中都是三年,大学我们念地不是同一所,我上的幼儿园是那种接受三岁到五岁儿童地,难道是小学?对了,你跳过级,可是--你跟我不在同一个省市呀。”
他眼神定定的看着我,本来很纯情的样子却变得有点莫测高深,“你十七岁那年的夏天,有没有去过X市旅行?”他突然问。
我记得我是去过X市的,但几岁时去地却有点印象模糊了,仔细回忆了半天,好像是我十七岁那年地暑假,我娘被单位派到X市出差,为了庆祝我所有的考试第一次全部及格,我娘就自费带我去了。当时她很忙,我只好自己带着地图四处玩。
那是个南方小镇,白墙黑瓦、小桥流水,雅致得很,我还拍了不少照片。总之那是个愉快地夏天,虽然我只在那儿待了不到七十二个小时,但那番诗情画意却至今记得。
可是,我不记得有什么美丽邂逅啊?再说当时豆男才十三岁,哪个十七岁的大姑娘会和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玩浪漫呀。他再早熟也只是个小毛孩子,而那时候他如果有痘痘,肯定不是过敏,而是青春造成的。“难道你不记得去旅行过的地方?”他似乎很失望。
这个人真会倒打一耙!
“那是你和林泽秀一直乌眼鸡似的,吵得这里鸡飞狗跳。我哪有机会?”我懊恼,“难道你想我当着林泽秀的面问你?”
“我不介意哦。让他听到也好,这样他就知道我的绝心,再不会来做无意义地竞争。”他干脆把电脑关掉,一派随便你问,我知无不言的模样。我不说话。等他坦白。可他也不说,等我问。就那么大小瞪小眼了一会儿,我突然发现我的年纪虽然比他大,但论起人情世故、为人处世、举止应对,他才是更成熟的那一个。怪不得他小小年纪就能如此成功,怪不得那么多超级富翁愿意把自己的钱交给他打理。
这沉默,他能坦然面对,我却尴尬万分,我年纪已经二十九了,却不习惯和男人对视那么长时间,所以我有点慌乱,尽管心里一个劲提醒自己要沉住气,但身体却早就坐立不安起来,脑子里也一片混乱,抓了两遍头发,也不知道说什么。
难道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我点点头,“我记得,我是去过X市,但我在那里没有朋友。”
“你是没有朋友,但是你有一个敌人。”他又说出了一句让我目瞪口呆的话,但我确实没什么印象了。
难道我无意间得罪了什么人吗?我这人一向喜欢多管闲事,因为仗着有点武功,总是到处寻找有什么人间悲惨事可以让我见义勇为。
虽然这确实是我想问的,可是这太直白了。如果人家说我不喜欢你,只是对你有好感,我不糗大了吗?
“你--”这单音节是我沉默良久后,发出地唯一声音。
“我心里惦记你已经足足十二年了。”他突然开口,说出的话却吓了我一跳。
十二年?二十九减十二是十七,而二十五减十二是十三岁,难道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儿就爱上了十七岁的我?我记得当年我还有点婴儿肥呢,圆滚滚的,就这样也有人喜欢吗?
这情况确实很让人美得冒泡,没想到我还有个暗恋了我很多年的青梅竹马呀。只是我从来不知道这竹马的存在,怪不得他那么瘦,原来是竹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