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教她搞不懂的,总有那么多有钱没钱的女人等着被爱--就像她老娘--彷彿这世界上除了爱情,就再也没有其它事好干;那些寂寞的女人没有一个有“好下潮。一旦钱被挖光了,就只有等着被甩的份。
但也就有像她老娘那种“执迷不悟”的女人--被甩了一个,再找一个。四十好几的女人,比她这二十青春的少女,还要来得妖娆艳派;豆般的眼睛里,就只看得到男人存在,从来不管她的死活。
所以说,她活到这么大。大抵都靠“自食其力”--打小做些小小贼,到骗些老不修奉送的电影费;没有她那个妈,她一样活得很惬意自在。
认识东尼王后,沙昔非和他,一个寡廉、一个鲜耻,两个不要脸的人,倒是一拍即合,就那么“搭档合作”起来。
最初是搞“仙人跳”。如果运气好,逮着一头肥羊,好几个月不愁吃穿,但毕竟风险太大,投资报酬率不划算,算算没甚么搞头,也就歇手不干。这期间,他们偶尔也搞些“小斜的把戏,可收获不多,“牺牲”也大,没几次也便收手了。
“别把自己绷得那么紧。像莉莉她们那样,及时行乐,享受人生和生活不是很好吗?何必--”
“别拿我跟那些没出息的人比较!”东尼王话都没说完,就被沙昔非不客气地顶回去。
“好好好!不比就不比。”东尼王摆个非战手势,掏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干过瘾说:“你实在真不像你妈的女儿!”
惹得沙昔非一撇嘴,又瞪他一眼。
她那个妈,男人一个换过一个,贴的都是一些吃软饭的小白脸和窝囊废,没有一个像男人,就只是年轻英俊,靠一张脸寄生女人吃饭。
后来,改行做“正经”事,凭着东尼王滑溜尖头钻营的本事,她竟然有模有样地演起戏来。不过,大抵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临时小角色,不是演死人,就是僵尸一样站在那里动也不能动的婢女下人,或者充当活道具的路人,别说是台词,有时连镜头都不见一个。
本来这个社会,就没有所谓凭实力这回事。主角当不成,老是演那些要死不活的背景道具,她也烦了。又捞不到甚么钱,还演个屁!东尼王脑筋动得快,便搞起这个“替身演员”的把戏--在真实生活里演戏,扮演那些有“女人麻烦和问题”的男人的爱侣,替他们解决难题。
就有像她妈那样的女人,没有男人,日子就不知道该怎么过似的!偏偏有钱的老头又挑剔得不要,专门找些没出息的小白脸.倒贴着养他们吃软饭。
说起来,她跟东尼王的相识,还是因为她那个妈。
她老娘十八岁就出来混,专门跑舞听、酒吧甚么的和夜总会;说好听是舞娘,不好听就是捞女。以前专捞美国大兵,后来捞日本人,再后来每下愈况到跑些地下小舞厅酒吧;也没见到她攒了甚么钱,脂粉头倒是养了一大堆。
二十出头生了她,从来没好好照顾过她一天。甚么样的环境孵出甚么样的蛋。跟着她老娘,光怪陆离的事看多了,看见甚么再不廉不耻的勾当她也不会大惊小怪。她连高中都没混毕业,十六岁不到,也就出来混,但大概养成的过程中见识多了而发生“突变”,一反她老娘的“男人癖”,她只攒钱,其余的甚么都不听不碰不看不闻不上当。小小年纪才出头混,就跟头狐狸一样精。
东尼王原是一家“星期五餐厅”的小牌,她那个妈则是他们店里的常客,那时正迷上另一个红牌牛郎,时常出入那家店,也带她去过两三次。她就那么和东尼王熟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