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差不多一个月吧!”
他为了一段一个月的感情而放弃了一段七年的感情,游颍知道了一定很伤心。女人的七年原来是毫无价值。
常大海在三天之后搬走,七年感情,就用三天了断。但游颍在常大海搬走三个星期之后悄悄到法庭听他办案。
这是一宗感情纠纷,一对同居十四年的男女,感情破裂,两个人在八年前合资买过一层楼,由男方付首期,屋契上则是女方为合法业主。男方在分手后要求变卖该单位,取回应得利益,女方则坚称自己拥有业权,双方闹上法庭。常大海是男方的代表律师。
七年多前的一天,游颍在法庭上看到常大海雄辩滔滔,自此爱上了他。那时的常大海,也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强装镇定的小律师。七年来,她没有再走到法庭听他辩论。七年后的今天,她和常大海分手了,却很想最后一次听他辩论。
“你有两个女人,还说没人爱?”我摇头。
“我时常感觉不到游颍爱着我,也许她是爱我的,但是她不需要我。”常大海说。
我突然觉得好笑,常大海和游颍好象对调了性格,常大海是女人,游颍是男人。只有女人才要时刻感觉到被爱和被需要。
“她是爱你的,她很爱你。”我说,“她也需要你。”
“她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常大海并没有发现她,游颍坐在最后一排座位,常大海跟她说过,这宗案件并没有胜诉把握,他曾经跟对方律师商讨,要求两位当事人庭外和解,但他们不肯,硬是要将对方置诸死地。
游颍看到那个男人,他穿着西装,架一副金丝眼镜,一表斯文,那个女的相貌娟好,两个人看来都是有教养的,却为了一个三百多万的单位争个你死我活。
法庭上只是疏疏落落坐着十几个人,有一、两个好象是记者,不断在抄笔记。到常大海发言,他站起来说:
“法官大人,作为原诉人的代表律师,我的心情很矛盾,一对同居十四年,曾经彼此深爱对方的情侣,竟然反目成仇。如果金钱可以换回一段十四年的爱情,我想大部分人都宁愿换取爱情。无论是十四年,还是十四年的一半时间,都是一段漫长的日子,要亲手毁灭它实在太难了。我认为愿意首先放弃共同拥有的东西的那个人是两个人之中爱得较深的一个,只是,我的当事人和与讼人似乎都爱得太浅了……”
拥有流下她分手后的第一滴眼泪,十四年的一半时间,她从来没有听过常大海这么深情的说话。
“你有吗?你又可有说过你爱她?”我反问他。
“在前天晚上我跟她说过,她不相信。”
“太晚了。”我说。
“是的,太晚了。”常大海用双手去揉自己的一张脸和头发。
“你跟那个女人的事开始了多久?”我问他。这个问题是基于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