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她并不是在找人,只是漫无目的地眺望,只因她真的很无聊,无聊到没事可干。
她,严品颖,孤单寂寞的十八岁。
放学回到家中,家里空无一人,老妈不在,而老爸已经几乎三个月没见到人了;他很忙的,因为他有两个家、两个老婆,还有一儿一女。
哈,错了,应该说,老妈和她是老爸在外面的地下夫人与私生女。
阿娘刚交代完的事,忘了,想要看的节目,忘了,最严重的时候,每每想起时,通常都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了。(暗暗流下清泪两行)
所以一本大纲放太久,我会忘了当初为什么要拟这一份大纲,忘了想要点出的重点到底是什么,总是要再三看过,不断地回想,才找得出残破的片段记忆。
老哥建议我,忘了事情就再往回走,定住之后想了下,通常都可以想起,但我说啊,我是属于那种前一秒说,后一秒就彻底遗忘的型,根本就忘了自己已经把事情给忘了,哪有可能会知道要往回走找记忆啊?
以前的记忆明明还不差,为何近来的记忆会差到这种地步?
要是脑海中闪过灵感不赶快记下,保证这辈子再也不会想起来,所以只要有点子冒出头,二话不说,写就对了,不然就拚命地默念默念,直到我把原意写下。
《客串冤家》
作者:凌豹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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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健忘症绿光
呜呜,好怕痴呆症提早上身。
真不知道为什么毛病会这么地多,唉。
客串冤家正文
楔子
倚在二楼阳台大理石栏杆,目光掠过前庭,出了大门,眺望着外头淡灰色的街,再望向街道最深处的一隅,只见绿荫几乎要掩去了路的尽头。
江湖中传说最可怕的病,并不是只有懒惰病,还有其二。
那就是——健忘症。
真不是我要自夸,何谓过目及忘,问我就对了。
女主角,忘了;情节,忘了;大纲,忘了……不是故意的,它就是那么轻易地从我的大脑中擅自离席,每每要追问,都让我辛苦再三。
一直怀疑自己脑袋有病,否则怎会健忘得如此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