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傻瓜!”讨厌,害她感动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可爱啊?
那个被骂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欢被她骂,这很怪吗?
人家说热恋期只有三个月,但他有种预感,他会永远这样爱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阳光。
第三章
吃完火锅,陆崇平替女友拿起背包,那里面都是教枓书,重如巨石,他当然不让她提。
“以后你花的钱要记帐,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当凯子大爷上?”她最气不过他被别人占便宜,这样下去,就算他赚到金山银山上适不是白忙一场。
“我不会记帐,那好麻烦。”他拿出皮夹,里面有钞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给她。“你给我零用钱好了,可以吗?”
她心头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妈,还给你零用钱咧?”怎么这男孩如此信任她?两人才“交往”三个月,他当真把她当成老婆了?
“可是……我对管钱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顿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托你了!”
不会吧?他这是在对她撒娇吗?有时她都难以相信,这个比她大五岁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稳重的外表,师长们也说他才智过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气,尤其是两人独处时,看不出他有一丁点聪明优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他处处贴心的态度,让她有如娇娇女,却又对他怜惜不已。“对了,今天由我付钱。”
“好,可是要拿我皮夹里的钱。”他提醒她,千万别拿错了。
更离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没办法,也许她是有点母性本能,也许是女人特有的温柔,当他那样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觉就像巧克力被放进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于是,她接过他的皮夹,稍微翻了一下,做出决定,“拿去,一天两百块,不能再多了。”
“喔……”他皱起眉,一脸困扰。“可以再多一点吗?”
“你要钱做什么?又要请谁吃饭、帮谁买东西?嗯?!”她说话的态度就像个老妈子,完蛋了,她已经以陆太太自居了吗?
“因为今天我要请你吃饭,我怕不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