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长租。我要住一段时间,但不确定多久。我……说起来有点尴尬,不过我正在写一本书,或者说在努力写。似乎有机会能出版,甚至能挣一笔钱,但我必须静下心来写完才行。我在城里有个办公室,在杰拉尔德塔?至少我觉得是。我明天过去看看。”
“好了,回头见,大鳄鱼。”丹尼说,骑上自行车。
“买的还是租的?”
“你的书是写什么的?”
“是的,”比利说,心想他必须习惯于当大家的新邻居,说不定还挺好玩呢,“我叫戴维·洛克里奇。你怎么称呼?”
他举起一只手,比利和他击掌。你不需要和别人称兄道弟就能处得很好,尼克说过。这是真的,不是他的伪装,比利喜欢和其他人相处,也喜欢和他们保持一臂之隔。听上去有点矛盾,但其实不然。
“丹尼·法齐奥。这是我的好朋友沙尼斯。我9岁。她8岁。”
“也一样,哥们儿!哇,等我告诉科琳娜,不知道她会乐成啥样。改天一定要来我家吃个晚饭,然后我们就能告诉别人我们早就认识你了。”
那天晚上,比利在娱乐室的大电视上浏览奈飞。他知道奈飞最近很热门,但他有很多书要读,所以一直懒得去研究。事实证明,可以观看的东西也不比书少。可选的节目多得吓人,他决定什么都不看,干脆提前睡觉。脱衣服前,他查了查手机,发现有一条新经纪人的短信。
他回到他现在的家,口袋里装着戴维·洛克里奇的新门卡。明天会开着新的二手车去工作。门廊上有一袋美乐棵肥料靠在门上,贴在袋子上的字条写着:你应该用得上!贾迈勒·阿克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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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朝隔壁屋子挥挥手,不过他并不确定有没有人在看他;现在离中午12点还有一个小时。阿克曼夫妇有可能都在上班。他拎着肥料进屋,靠在门厅的墙上,然后开车去沃尔玛,买了两部一次性手机(一部供更换,一部备用)和几个U盘,不过他也许只会用其中一个;就算把埃米尔·左拉大全集拷贝到一个U盘上,也顶多能填满小小的一角存储空间。
对,是的。就这么简单。
比利和丹尼握手,然后和女孩握手,他白色的大手包住她棕色的小手,她羞涩地看着他。“很高兴认识你们俩。暑假过得开心吗?”
比利大笑,摇摇头:“悠着点,大个子。只是想当作家而已。”
“暑假阅读计划挺好的,”丹尼说,“我每读一本书,他们就送我一张贴纸。我集了4张,沙尼斯5张,但我会赶上来的。我们要去我家。吃完午饭,我们几个人总是去公园玩《大富翁》。”他把方向指给他看:“沙尼斯带棋盘。我一般都玩赛车。”
贾迈勒的眼睛瞪得像盘子:“一个作家!就住在常青街上!我他妈见鬼了!”
21世纪居然有孩子自己出门玩,比利不禁暗自惊叹,真是民风淳朴。但就在这时,他注意到隔着两座屋子的那个胖子——穿着背心和百慕大短裤,脚踩沾着碎草的运动鞋——在偷偷看他,看他在孩子面前的表现。
他一冲动还买了台便宜的AllTech笔记本电脑,连包装盒一起放进卧室的壁橱。手机和U盘用现金付款,电脑用戴维·洛克里奇的Visa卡。他不打算立刻启用一次性手机,甚至未必真的会用。一切都取决于他的脱身计划,目前这部分还只有一个影子。
“好的,哥们儿,我懂了。”贾迈勒微笑。
回家路上他在汉堡王吃了顿饭,车开到黄色小屋的时候,他看见门前有两个骑自行车的孩子,一男一女,一白一黑。他猜女孩是贾迈勒·阿克曼和科琳娜·阿克曼的孩子。
“不能告诉你。”这里就需要开始发挥了,乔治读过一些作家杂志和网上的帖子,自以为他什么都知道,但他并不明白。他耸耸肩:“不是因为那是个大秘密什么的,只是因为还需要好好酝酿。要是我告诉你书是写什么的……”
“你就是我们的新邻居吗?”男孩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