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们住的酒店就在海滨,忆玮住了一间单人间,窗户外碧蓝碧蓝,水天相接处,是一种叫人呼吸不得的绝美颜色。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城市,虽然目的不是旅游散心,却也让人觉得心情焕然一新。
傍晚的时候,忆玮独自一个人在海边散步。其实她一直有些惧怕海洋,总觉得那里有深渺得叫人心生敬畏的力量。看上去如丝绸般柔软,却偏偏隐藏着阴厉和暴虐,那深处的无形的手,翻起轰天巨浪,左右了无数生死悲喜。不像天空,永远虚不可及,包容而宽广,值得哲学家一世仰望。
身边蓦然多了一个身影,忆玮转头笑笑:“老大,你也来散步?”
脚下的沙滩,踩上去软软一片,忆玮提了鞋子在手里,觉得小小的沙砾在和自己脚底的肌肤捉迷藏,只是觉得舒服有趣。这样好的心情,这样好的氛围,连话题都份外的温暖。她说起自己在某一个冬日的午后,懒洋洋的搬着凳子坐在阳台上,拿了巴金先生的《随想录》随意的翻着,突然就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但理想从未在我的眼前隐去。尽管有时它离我很远,有时又似乎近在眼前,要抓住它却又两手空空。有时我竭尽全力向他奔,有时我停止追求,失去一切。但任何时候在我面前的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就永远给我指路。”
黎忆玮坐在飞机里一点没闲着,手边带了能收集起来的所有王老的文集,专心致志的看着。费邺章并没有出声打扰,只是趁着空姐来倒饮料的时候微微拍了下她:“有时候和人交心,轻松就好。”
忆玮笑了笑,语气轻松:“我知道。总不至于见了王老就把他的著作全部背给他听以示尊重吧?”过了一会,又继续说:“他们那个时代的人,为什么这样执着那些不现实的梦想?如果一两个我不会惊讶,可是那么多人,几乎就是一个时代的集体烙印,就会让人觉得惊讶了。”
费邺章想了想,声音醇厚而低沉:“或者他们才会觉得我们奇怪吧?一个没有追求和信仰的时代,真是比什么都可怕。”
忆玮的有点怔怔,顺口说了句:“追求和信仰?比如?”
“以前的话,应该是民主和自强。现在,我倒还真没想过。”
这一段话,仿佛就是暖暖小小的太阳,光线一下子打在自己身上。明明这样质朴无华,却又敲中了内心最深处,于是,措手不及的,她竟激动得难以自己。
忆玮嗤的笑了一声:“民主?从来都是娇生惯养的。可以把自己的创造者苏格拉底鸩死,也可以轻易演化成荒诞的闹剧。王老年轻时候的文章,对这种制度多少也有些怀疑的。”
费邺章却洒脱的一笑,有一种奇妙的神采:“是啊,我们智慧不够,只能慢慢摸索。对或者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坚持。”
就此为止,并没有再多说什么。忆玮却点了点头,表情柔和,像是窗外翩跹卷过的流云:“现在的人,只能把爱情当作了信仰。”她歪头一笑,“特别是女孩子。”
费邺章不置可否,却深深看她一眼:“我并不排斥。只要是美好的东西,能叫人觉得真善美的东西,放在心里,总是有好处。”
通源是个海边的城市,凉风吹拂,舒爽宜人。这样一座适宜人居的城市,开车经过市区,有大片大片的绿地,像是一个城市巨大的过滤器,挡下了烦躁和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