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十四章 救命之恩
顾黎不知道陈锦之是什么时候被吴直敦收买的,他交给陈锦之去传递的消息,每一份都过了吴直敦的手。
那也是第一次,吴直敦安排了杀手想要李泓之的命。
他们也因此损失了几名兄弟。
那时候,陈锦之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像只蟑螂一样,又或者像只过街老鼠,苟活在这个纷乱的人世中,最后死在不知名的角落里。
没有人替他收尸,也没有人记得他。
一直到顾黎站在他面前。
顾黎将他带了回去,给他吃,给他喝,给了他一切曾经没有拥有过的东西。
而陈锦之,给了顾黎忠诚。
“曾经是我的人。”
“那后来呢?”
“后来么?”顾黎干脆在椅子上盘起双腿,将那两只靴子摆在自己身上,说话的语气听上去似是无所谓,可实则带着某种狠厉:“如你们所见,他死了。”
“谁杀的?”
顾黎歪着脑袋思考了半晌,耸了耸肩:“我不知道。”
只是这忠诚,并没有持续太久。
当一个人从黑暗中出来,看到了光明,他就会开始不够满足,会开始得寸进尺,会想要更多。
陈锦之便是如此。
“马有失蹄,我也不是什么神人,自然有看走眼的时候。”顾黎笑了笑,像是嘲笑他自己。
也就是这一次的看走眼,使得蛰伏许久的李泓之遭受了重创。
其实这次顾黎留在樊县,是有两个目的的,但他只告诉了张同其中之一,而另一个目的便是找到陈锦之,将他带回去受罚。
陈锦之是个叛徒。
当年云生在相府桌子底下看到的那个人,就是陈锦之。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陈锦之,仍旧是顾黎手底下的,他仍旧忠诚。
可人总有各种各样的欲望,陈锦之是顾黎从大街上捡回来的,初次见面,陈锦之衣衫褴褛地趴在大街上,不远处就是脏乱不堪到处是苍蝇在哄飞的垃圾巷子,他的腿不知道被谁打折了,血污脏了他半身本就不太好的衣服,让他看上去更加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