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小君深吸口气,转身,瞪着那个混蛋。可恶,五年过去,她在异乡郁郁寡欢,这混蛋却依然英俊如昔,粗犷性格得害她心跳加速。她的离开没能令他憔悴,她的离开丝毫没对他造成任何影响,他正笑着跟工读生聊天说笑,一口健康白牙在那里闪闪发亮,这混蛋仍英俊非凡,下巴新增的青色胡髭只有更加添他的男性魅力。但他是个践踏爱情的混蛋!
琴声回荡,在曾为他深情演奏的ThePromise乐曲中,江小君直走向他们,停在他面前。
张芳梅先发现她。“嘿,有看到喜欢的吗?”
黎祖驯抬起头,表情凝住,含笑的眼,瞬间暗了。恍如梦中,朝思暮想的人儿,忽地现身面前。她比记忆中更美了,大眼睛少了当年天真的神采,正炯炯发亮地盯着他。
她化淡妆,秀丽的五官更立体。不穿少女的梦幻蕾丝边洋装,而是一身名牌套装,脚踩高跟鞋,气质高贵,脸上表情高傲冷漠,散发拒人千里外、难亲近的气息。
“谁?”
“秘密。”
“干么神秘兮兮?哦~~该不会跟这个人有一腿吧?”
“唉!大音乐家怎么可能看上我们这种小人物。”
“干么不说谁?我看是你乱说的。”
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是此刻她带给他的感觉。曾依偎着耳鬓厮磨的旧时光,如今想来荒谬得像场梦。她疏离的表情,望着他的眼神,像当他是个陌生人。往昔小鸟依人的江小君,那个天真烂漫,教他爱入心底的江小君,很需要他时刻提点呵护的江小君,已经消失,眼看是只活在他私人记忆里。
小君冷睇着他,云淡风轻地一句:“好久不见。”
“哦,认识的啊?”张芳梅问黎祖驯:“你朋友喔?”
“是啊,好朋友。”她表现得云淡风轻,那么他当然也能够强装出若无其事。
她爽约,然后光鲜亮丽地出现,跟他说好久不见?
黎祖驯不想拿他跟小君的恋情做文章,已经分开,就有道义保护旧情人的隐私。
然而,听在小君耳里,这些话令她气得发狂。他在得意吗?很得意吧?什么叫不可能爱上他?他心知肚明,当年她有多迷恋他,而他呢?店是靠妈给的那笔钱开的吧?有多少夜,这男人对着多了好几个零的存款,笑她愚蠢?
而她呢?竟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慌得想去整理仪表?
小君苦笑,心中酸楚。
太没骨气了!他这样对你,你还在意他看见你的模样会有什么感觉?你白痴,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幼稚少女,怎么还会因为这烂男人,没自信地急急去整理仪容?他什么东西?不过是利用爱情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