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另一方面又生出“五唯”
(pan。
ca-tanmātra,香、味、色、触、声)
(purusa)。神我自身虽不演变出世间事物,然而却可与自性“结合”
,从而使自性开始演化(也就是自性中“三德”丧失平衡状态)。
自性的演化过程是:首先,由自性生出“觉”
(budhi)
,相当于起确定或决定作用的“理性”或“知性”)
(prakrti)。
自性是一种处于未显状态的原初物质。自性及其转变物(变异)是由三种成分——“德”
(guna)构成的。
“三德”是“萨埵”(satva)
“罗傛”
,从觉生出“我慢”
(aban。
kāra。,“自我意识”或“主我性”)
,从我慢一方面生出“十一根”
(ekādasa-indriya,眼、耳、鼻、舌、皮、发声器官、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
(rajas)和“多磨”
(tama)。萨埵具有喜的本质和照明作用;罗傛具有忧的本质和冲动作用;多磨具有迷暗的本质和抑制作用。三德间处于相互依存或支配的状态。当它们相互依存并平衡时,自性处在原初状态(未显状态)
,当三德中某德支配另外的德(某德占上风)
,从而使三德失去平衡时,自性就开始演化或转变。三德的状况决定着事物的形态或特性。
自性在数论体系中虽是一切事物转变的根本因,但却不是唯一的因,数论认为还存在一个与自性并列的独立的精神实体——“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