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印度哲学58
的知识,而无这些知识,神就不可能进行有效地控制或监督①。总之,有神论者的理论在许多方面都不能自圆其说。
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在批评世界虚幻不实的理论时曾这样进行论证:当有错误的认识时,所发生的事情是:根本不(应)有对事物的那种认识,而不是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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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舍、屈、伸、行五业①。
弥曼差派在印度哲学宗教史上还以反有神论著称。这与他们信奉吠陀神圣、祭祀万能的根本宗旨有很大关联。弥曼差派认为祭祀行为能产生给人们带来好处的力量,这种力量被称为“无前”
②(apūrva)。如果承认神的存在和作用,那就要承认在祭祀行为与果报之间起作用的是神,而不是“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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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论过程。此外,弥曼差派一般还认为比量的陈述有三个要素,如枯马立拉认为三要素是结论的陈述(“声是非常住的”)
、因的陈述(“因为它是一种结果”)
、带有确证性实例的大前提的陈述(“一切结果都是非常住的,如罐”)。
譬喻量指根据未知物与已知物的相似来认识未知物。
这自然要否认祭祀行为的神圣有效性,并因而导致人们怀疑吠陀的神圣和权威。为了维护本派的根本宗旨,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曾激烈地批驳有神论。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等人提出了许多理由来揭示有神论的荒谬,例如,他们在其著述中曾这样批驳有神论:如果神创造世界是出于怜悯,那么,当不存在怜悯的对象(世间事物)时,他的怜悯怎么会存在?而且,如果神是出于怜悯而创造世界,那这个世界应被创造得完全幸福,然而世界上的人实际有许多痛苦。如果说有任何外部的力量阻止了神的行为,那么,神也就不能是全知全能的了。如果说神没有身体,那他就不可能有创造事物的欲望;如果说神有身体,那这身体必定不是神自己创造的,还需另外一个创造者。
在世界创造之初,人还不存在,有谁能知道神存在,并证明是神创造了世界和人呢?再者,有神论者认为人的法与非法必定有一控制者或监督者,然而生物的法与非法实际属于自身,神不能具有关于这些法与非法
①弥曼差派句义论中的各具体项目,凡胜论派句义论中有的,其含义一般与胜论派的大致相同。
②即在作祭祀前不存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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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教量指从一般可信赖之人和权威者那里获得认识。
义准量指在认识或判断某一事情时,借助于对另一事件的假设或推想。
无体量指观察到某处没有某种东西,因而产生不存在某物的认识①。
在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的时期,印度盛行否认世界实在性的理论。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对此都坚决反对,同时开始注重对世界事物的构成进行分析。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接受和改造了胜论派的句义论。枯马立拉认为世界现象可分析为五个句义:实、德、业、同、无。实句义下包括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黑暗和声十一实;德句义分为色、味、香、触、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重体、液体、润十三德;业句义分为取、舍、屈、伸、行五业。普提帕格拉认为有八个句义:实、德、业、同、和合、能力、相似、数。实句义下包括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九实;德句义分为色、味、香、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乐、苦、欲、瞋、勤勇十六德;业句义下亦含
①此种“量”枯马立拉承认,普拉帕格拉则不承认,认为没有必要把它立为一种“量”。